關于農村土地的退出和補償這個話題,從2017年下半年開始到現在,我們都非常關注,因為這個事跟我們每一個種地農民都有聯系,因為這個關乎大家的切身利益。
那么為什么會出現大規模的土地征收和土地補償?有兩個底層原因。
第一個底層原因:農村勞動力出走,造成的土地閑置和資源浪費。
因為農村勞動力的外出務工,造成農村勞動力的缺失,導致大量的農村土地被閑置,這些閑置的土地從某種程度的就造成了農村土地的浪費,隨著這樣的現象越來越多,處于避免土地資源浪費的考慮,就出現了農民退出土地的補償,農村土地流轉等等這些政策;
第二個底層原因:縣域發展經濟,需要大量的土地資源。
這個很好理解,我們可以發現現在很多農村、縣域都在做大量的建設、向修路、修建公園、修建產業園區、修建住宅等等,這些都需要大量的土地資源,那么為了更好的實現土地資源的利用,也就出現了一些農村土地的征收和土地補償的政策,這個是第二個底層原因。
伴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民的生活質量有了明顯改善,但是,隨著糧食價格的持續低迷,農民種地所獲經濟收入已經遠遠不能滿足日益增長的高消費要求了,所以,不少農民選擇外出打工,以尋求新的賺錢門路。
不過,大多數青壯年選擇外出打工之后,一個問題已經逐步凸顯,即農村土地的大面積閑置問題。留守在農村的老人和孩子不適合從事高強度的農業生產勞動,所以,一些土地只好空閑在那里,毫無疑問,這會造成土地資源的浪費。
因此,為了改善這一現象,避免土地資源的嚴重浪費,國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比如土地流轉、永久退出土地等等。據悉,在試點地區,已經開展了土地自愿有償永久退出的相關政策,具體的補償金額依照地區不同而不同,比如四川地區每畝地的補償金額是4萬元,有些是5萬元。在一些經濟發達的地區,農民選擇退出土地之后,每畝最高可補8萬元,有消息稱,這一金額在2019年將會再次增長,達到10萬元。不過,農民想要通過退出土地獲得這筆補償,這3個前提條件一定要符合:
1、農民在自愿的基礎上提出的退出
農民選擇永久性退出農村土地,必須要是在自愿的基礎之上,任何人不得強迫。所以,至于是否有必要退出,咱農民一定要深思熟慮,否則,一旦退出,不可再獲得土地。
2、要退出的土地必須要有合法的證明
這句話啥意思呢?就是說,你想退出土地,首先要證明你要退出的那塊兒地,承包權是你的,必須要提供土地承包合同或者確權證書,否則,便無法選擇永久退出。
3、農民必須要有穩定的收入和固定的居住場所
一些農民只顧著眼前的利益,為了拿到補償款,便把土地永久退出,殊不知,在這筆錢花完之后,自己的生活問題都難以保障,顯然,這樣的情況與國家政策的初衷是完全違背的。所以,對于沒有穩定收入和固定居住場所的農民,國家是不允許其永久退出土地的。
其實,對于那種長期生活在城市,且有固定居住場所和穩定收入的農民,便可以考慮永久退出農村土地;而那些長期生活在農村,且沒有固定經濟來源的農民,還是放棄退出土地吧,畢竟最基礎的生活還是要照顧到的。
今年是農村土地確權的最后一年了,待確權完成以后緊接著就是2019年土地改革的大動作,關于農村土地的退出和補償政策走向可能會探討并逐步試驗“一戶一田”制度。
什么是“一戶一田” 。
說白了就是一戶人家只能有一整塊承包地,不能像過去一樣土地碎片零散化了!之所以農村土地碎片化是因為上世紀土地大包干時代,化肥沒有廣泛應用,不同等地的肥力不同為了公平起見只能碎片化分地。
但這樣的局面到今天已經嚴重阻礙了規模農業的發展,農村年輕人進城了以后也很難回到農村種地,所以農村的土地只能流轉,這就帶來了新的問題。由于每家每戶的土地零散,經常是你家地中間夾雜著我家的地,你想流轉可我不想流轉,給機械化規模種田的人帶來了巨大的困擾!
實施“一戶一田”制度有三大原則
1.農民自愿
所謂農民自愿原則,則是在土地整合調整過程中,需要遵從農民自愿,不得強行調整引起不必要的而土地矛盾;
2.零碎地調整為大塊地
這也是土地整合調整的主要目的,通過土地整合讓農民朋友將原先分散、零碎的土地通過交換、調整等方式整治為大塊土地,同時保證農民朋友承包經營土地的面積不減少,這也是“一戶一田”改革的前提!
3.小范圍調整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規定: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調整承包地!需對個別農戶之間的承包地進行調整,必須要經過農村集體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員統一之后,并且報經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農業等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所以農村土地整合,也僅僅是在小范圍內,經過農民朋友同意之后才能夠進行調整!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新農業匯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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