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當前農村社區建設面臨著居民參與積極性不高、社區認同感不強等問題,社區建設陷入了“共同體困境”。農村社區建設要突破“共同體困境”,關鍵在于重塑社區共同體精神,“實現自治”則是農村社區共同體精神重塑的內生動力。以自治空間重組為載體、以傳統文化傳承為紐帶、以集體產權發展壯大為引擎、以協同共治為主旨構成了現代農村社區共同體精神培育的社會根基。現代農村社區共同體精神再造必須通過重建社區公共空間、優化社區政策體系、傳承優秀傳統文化、深化村民自治實踐、壯大集體經濟產權、培育社區組織、充實社區發展資源、開創協同共治格局等路徑全方位展開。
【關鍵詞】現代農村社區;共同體精神;重塑動力;再造路徑
20世紀80年代農村改革以來,我國鄉村社會變遷伴隨著公共活動消減、公共儀式衰微、公共利益責任主體轉移等變化,原有的社會關系結構被打破,傳統社區精神逐漸消解,村莊凝聚力日趨弱化。我國農村正處于傳統社區精神逐漸消亡但現代社區精神仍未發育成熟的社區精神“真空期”,重塑社區共同體精神就是要將日趨散沙化的農村社區發展成具有人文關懷和發展活力的社區公共空間,進而為現代農村社區發展提供內生發展動力。
一、社區共同體精神的內涵及理論基礎
德國社會學家費迪南·滕尼斯是最早對共同體概念系統論述的學者,在《共同體與社會》一書中,滕尼斯抽象概括出人類社會生活的兩種基本結合類型:共同體與社會。滕尼斯認為,共同體是基于自然意志形成的一種社會有機體,是一種持久的和真正的共同生活,主要在自然群體(如家庭)或者小規模聯合體(如村落)以及思想聯合體(如師徒關系等)里實現。雖然滕尼斯對共同體精神沒有明確的定義,但他指出共同體具有三大特征:(1)共同的生活環境和生活方式。共同體里的人們“從出生之時起就休戚與共,同甘共苦”。(2)親密性及共享。“一切親密的、秘密的、單純的共同生活,被理解為在共同體里的生活。” “共同體的生活是占有和享受共同的財產。”(3)默認一致。滕尼斯認為共同體內部有一種“共同的、有約束力的思想信念作為一個共同體自己的意志,這應該被理解為默認一致”,“默認一致”是把分散的個體團結在一起的特殊社會力量。
與滕尼斯的研究關注點不同,涂爾干主要使用“社會團結”和“集體意識”兩個概念來表述他的共同體思想。“社會團結”是一種建立在共同情感、道德、信仰或價值觀基礎上的個體與個體、個體與群體、群體與群體之間的,以結合或吸引為特征的聯系狀態。而“集體意識”是社會團結的基礎,是“同一社會一般公民共同信仰和情操的總體”。在傳統社區,強烈的集體意識將同質性的個體結合在一起,共同的生活方式、宗教信仰、文化價值觀總和起來形成強大力量,維持社會成員間的聯系,構成社會秩序的基礎。在共同體社會中,個人完全融入集體,社會成員的共同觀念和共同傾向在數量和強度上都超過了成員自身的觀念和傾向。
如果說滕尼斯、涂爾干的研究在很大程度上是在分析社區共同體精神何以可能的話,那么,當代社會治理理論則將關注的側重點置于社區共同體精神何以可為上。依據全球治理委員會的定義,治理是各種公共或私人的個人和機構管理其共同事務的諸多方式的總和。而社區治理就是在特定社區內,依托基層政府、居民自治委員會、社會組織以及個人等各種社區力量,共同解決面臨的各類問題,順利完成社區公共事務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務的過程。社區治理的主旨是各參與主體共同管理公共事務,整合社區資源,推進社區持續發展,最大限度地增進公共福利,培育公民對社區的認同和歸屬感。
我國學者對社區共同體的研究基本沿襲了芝加哥學派的共同體理論基礎,把共同體視為一種社會局部實踐,是“社會中的共同體”。關于社區共同體精神的具體內涵,不同研究者的解釋不盡相同。有學者認為共同體精神是成員之間形成的一種與社會結構相一致的文化特征,共同體精神實質上強調公共服務和共同遵守,表現在三個屬性上:一是人們長期共同生活基礎上形成的共同生活方式、價值觀念、宗教文化等;二是鄰里間所產生的互相幫助和彼此信任;三是強烈的歸屬感和認同感。還有學者則認為社區成員在宗教信仰、價值觀念、行為規范等方面所具有的高度一致性形成強大的集體意識,這種集體意識催生出的認同感、歸屬感和凝聚力是“社區精神”的集中體現。此外,有學者直接主張共同體精神實質上就是公共精神,共同體精神是一種超越個人的“集體精神”,共同的目標、身份認同與歸屬感是基本要素。
縱觀滕尼斯以降的社區共同體思想,可以發現,伴隨共同體理論的發展演變,社區共同體精神的內涵也日漸豐滿。概而言之,社區共同體精神大致包括以下涵義:其一,社區共同體精神是人們長期共同生活基礎上產生的,成員擁有相似的生活方式、共同的文化價值觀念;其二,社區共同體精神是一種集體意識,這種集體意識作為紐帶將個體結合在一起,共同體成員之間互相幫助和彼此信任,追求共同的價值目標;其三,社區共同體精神在個體層面表現為對社區強烈的認同感和歸屬感,內心有清晰的共同體邊界;其四,基于社會治理角度,社區共同體精神是現代社區治理的內在動力,可促進公共活動的正常開展、公共決策的順利實施,進而實現公共訴求的獨立主張,保障社區居民的公共權益。
二、“實現自治”:現代農村社區共同體精神的重塑動力
我國農村社區現代性生長消解著傳統共同體賴以存在的基礎,鄉村社會“散沙化”現象嚴重,呈現社區碎片化、社區公共性衰落、居民日益原子化等問題,村莊共同體正面臨解體的危險。雖然學術界一直強調社區共同體的重要性,但在當前社區建設中,實際工作部門的著力點卻放在基礎設施硬件建設上,社區“共同體精神”培育被嚴重忽視。社區對實際工作部門而言還僅僅是一個概念符號,社區建設很大程度上停留在政府自上而下推動,居民參與積極性不高、認同感不強,導致社區建設很大程度上成為政府的“獨角戲”,陷入“共同體困境”。毋庸置疑,破解當前農村社區“共同體困境”的關鍵在于重塑社區共同體精神,“實現自治”則成為社區共同體精神重塑的重要內驅動力。
“實現自治”催生公共空間轉型。公共空間是指社會內部存在著的一些具有某種公共性且以特定空間相對固定下來的社會關聯形式和人際交往結構方式。村莊公共空間可分為正式與非正式兩種類型:正式公共空間的型構動力主要來源于外部的行政力量,而非正式公共空間的型構動力主要來源于村莊內部。非正式公共空間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社會組織(民間組織)、社會輿論和民間精英。居民自治促使鄉村非正式公共空間的發育,改變長期以來由正式公共空間主導的社會空間結構,轉變為正式與非正式公共空間共同組成,相互補充的局面。非正式公共空間的發育是村莊發展的動力源之一,既可以解決村民自治出現的一些問題,又能增強村莊內生發展能力。非正式公共空間對村民價值觀的影響是無形的,身處同一公共空間中的人,有著相同的生活經歷,極易產生“同感”、“共識”,從而為采取一致行動提供了現實根據。這種一致行動的意識把分散的個體編織成一張社會關系網絡,這張網絡實際上是社區共同體精神重構的基礎。
“實現自治”孕育村民公民意識。公民意識是指公民以獨立、理性的態度積極參與公共生活,并勇于承擔公共責任和履行公共義務的公民品格。公民意識既體現在思想觀念層面,更需要通過實踐層面的行為表現出來。村民自治為村民公民意識的培育提升提供了制度基礎和實踐舞臺。通過參與自治實踐,廣大村民的公民意識必將逐漸生成并走向成熟。如果廣大鄉村居民具備良好的公民意識,村民自我教育、自我治理、自我服務的能力增強,許多矛盾和問題在最基層就能自行化解。同時,自治促使村莊生成新的關系秩序,進而促進公民意識的發育。自治在法理上實現了村莊從“行政性整合”到“契約性整合”的轉變,意味著村民之間關系轉變為全體平等且共同遵守相同規則的自治關系。這種關系的確立意味著村民之間正在形成一種基于平等協商和法治為基礎的關系秩序,這種新秩序促進了農民參與意識和主體意識的發育。
“實現自治”促使社區認同性整合。計劃經濟時代國家政權力量的下沉和滲入,造就了農村社會的“行政性整合”,村民具有高度的村莊認同感。改革開放后,國家政權對農村的干預控制減弱,加上社會的快速轉型,“行政性整合”已經難以為繼。在這種背景下,村莊的認同性整合就格外重要。認同性整合通過在村民之間達成一致認識而避免因主觀意識不同而產生的行為緊張和沖突,屬于意識領域的思想性整合,其最終目標是實現村民的村莊認同。
村民自治改變了個體之間的不合作博弈,形成個體之間合作與互助,從而達到公共物品的良好供給與維護,實現農村社區內部的認同性整合。
“實現自治”鑄就多元協同共治策略。社區共同體的建設應該依靠內外部的資源滿足居民需求,將分散的個體凝聚在共同體中。面對日益多元復雜的社區公共事務活動,居民通過共同訴求、共同決策、共同參與,形塑新的共同關系,進而獲致新的安全感和歸屬感,在此基礎上達成新的社區認同,形成新的社區共同體。通過多元協同共治的方式可以保證社區公共活動的正常開展,公共決策的順利實施,進而實現公共訴求的獨立主張,保障社區居民的公共權益。鑄就多元協同共治策略,不僅需要挖掘整合社區內資源,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能力,拓寬社區居民自治渠道,培育居民公共意識,而且還需要厘清國家(政府)與社會(社區)關系,明晰各自權責。
三、培育現代農村社區共同體精神的社會根基
毋庸置疑,農村社區共同體精神根植于鄉村社會土壤,鄉村的地域空間、文化活動、經濟發展以及其他公共事務活動都對農村社區能否孕育形成共同體精神有著直接影響。現代農村社區共同體精神培育涉及社區運行系統的多個層面,惟有從以下方面形成合力才能不斷夯實社區共同體精神培育的社會根基。
其一,自治空間重組:共同體精神培育的載體。村民自治作為最基層民主形式,需要以一定的地域空間為基礎,地域空間大小是否合理對自治成敗有著重要的影響。地域空間和人口規模越大,集體行動越難開展,民主效能會降低,自治也就難以有效開展。相關研究發現,有些人口規模或地域過大的行政村在自治中產生了不少棘手問題:一是自治過程中難以整合不同生產、生活區域(如自然村)居民的利益;二是容易造成少數精英操控選舉,村干部因缺乏應有監督而演變成分利的中間層。造成這些問題的主要原因是“建構型共同體”——行政村這一自治單元與自治共同體基礎的脫節,從而導致村民自治呈現“懸空”的狀態。村民自治的基本單位應以小塊地域、居民共同性(特別是關系或利益)為依據,現實狀況下最好遵循“地域相近”原則,充分考慮因自然地理條件而形成的聚落性。
其二,傳統文化傳承:共同體精神培育的紐帶。傳統文化的有效傳承也是影響社區共同體重建的重要因素,是社區共同體精神培育的紐帶。在當代快速的社會變遷中,有些村落沒有在外界現代性因素的沖擊下解體,反而走向了聯系更加緊密的共同體,其中重要的原因就是實現了傳統文化的傳承。如周大鳴在廣東饒平縣所城調研發現,當地的村落共同體沒有在快速現代化進程中瓦解,而是依靠祭祀圈的存在而延續了下來。多年來,祭祀圈的儀式發揮著凝聚村落的作用,對村落共同體的維續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李培林在《村落的終結——羊城村的故事》一書也講述了類似的案例:羊城村和其他“城中村”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在密集的建筑群中,只有三處建筑享有空間“特權”:宗祠、小學幼兒園和老年活動中心,它們是作為村莊里敬宗收族、尊老愛幼的共同價值觀象征而存在的。羊城村之所以“嫁入城市”而沒有被解構,主要是這些傳統文化價值觀存在使然。可見,傳統文化是村莊共同體維續的紐帶,為村莊凝聚共識提供場景,起到粘合劑的作用。
其三,集體產權壯大:共同體精神培育的引擎。中國農民是一個很“現實”的群體,在“看得見、摸得著”的利益驅動下,才能結成共同體,利益相關度決定共同體的緊密程度,所以利益相關是社區共同體的基礎。在所有利益中,最重要是經濟利益,而經濟利益直接來源于產權。集體產權可以將個體成員連接在一起,形成利益共同體,是共同體精神培育的引擎。在計劃經濟時代,村民因為共同擁有土地而結成緊密型利益共同體,實行承包到戶后,共同體的經濟基礎條件逐步瓦解。可以說,在當前城鎮化浪潮中,集體產權對提高村莊凝聚至關重要,在社區共同體精神重塑和再造中具有重要作用,是村莊共同體得以維系存在的“筋骨”。就當前的政策環境和經濟形勢下,以發展集體產權為基礎探索社區共同體重構對于大部分的村莊都比較適宜。
其四,協同共治公務:共同體精神培育的主旨。隨著我國農村社會的發展變化,社會結構已發生巨大變化,利益主體日趨多元,利益關系日趨復雜,社區治理已不再是簡單的基層群眾自治行為。針對當前的情況,需要以需求為導向,以功能互補為原則,政府和社會發揮各自的優勢,實現多元共建共享,協同共治社區,這是社區共同體精神培育的主旨。協同共治首先要實現一核多元的共同治理格局。社區黨組織的重點是確立領導者和利益整合者的角色,以保證黨在基層獲得持久的合法性支持。而村委會應該明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角色定位。根據社區需要,積極培育特色群眾性組織,有條件的地方可引入專業性社會組織。其次,治理過程協同化。協同治理需要通過建立互惠互利、溝通協商的伙伴關系,確立一致性的認知和集體行動目標來實施對社區的有效治理。可以通過類似社區事務協商會(如懇談會)的平臺,為多元主體參與社區事務提供交流平臺,建立起制度化的合作關系,共同治理社區公共事務,共享發展成果。
四、現代農村社區共同體精神的再造路徑
綜上所述,我們不難看出,現代農村社區共同體精神的孕育生成滲透在農村社區的自我發育進程中。新形勢下,再造農村社區共同體精神必須以村民“實現自治”為內驅動力,著重從社區公共空間重建、社區政策體系優化、優秀傳統文化傳承、集體經濟產權壯大、社區自組織培育、充實社區發展資源、開創協同共治格局等維度入手。實現農村社區“有機整合”發展不僅是農村基層社會治理創新的目標,而且更是現代農村社區共同體精神再造的價值訴求。
(一)以社區公共空間重建為依托,在空間轉型中培育社區共同體精神。當前農村社會正呈現一種原子化狀態趨勢,大量個體處于孤獨無序狀態,部分農村社區面臨著失范解體的危機。需要積極重建社區公共空間,動員和吸引村民參與其中,在互動溝通中增進了解和信任。一是保護山、河、樹木等自然風物,重建寺廟、宗祠、樓閣等公共場所,有條件的村莊可以修建博物館、圖書館、公園等現代設施,為社區提供新的公共空間。二是搭建志愿互助平臺。比如可以組建社區公益服務愛心銀行,實現志愿公益服務的靈活兌換;建立社區日托中心,為老年人和兒童提供活動場所和照料等服務;設立法律援助中心,為居民提供法律咨詢、司法援助等服務。三是利用現代網絡信息技術,構建便于居民互動的網絡公共空間。搭建社區網絡平臺(如QQ群、微信群、論壇等),通過這些平臺共享信息、匯集民意,不斷提高居民對社區事務的關注度、參與度,以增強居民的歸屬感和認同感。
(二)以社區政策體系優化為突破,在規則完善中培育社區共同體精神。培育社區共同體精神還需要優化社區政策體系,完善社區建設發展的相關規則。結合當前我國大部分農村社區的現實情況,急需對社區自治政策、社區支持政策、社區福利政策三個方面進行優化。一是優化基層自治政策,實現真正自治。在國家行政壓力下,村委會承擔了大量行政工作,社區無暇顧及居民對公共服務的需求,自治功能難以有效發揮。建議制定出臺行政事務社區準入制度,凡屬于基層政府部門職責的工作,不得下派給社區。同時,制定《社區自治達標獎勵扶助政策》,對自治工作開展較好的社區進行獎勵,以調動各社區的工作積極性。二是優化社區支持政策,以“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社區發展。政府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稅收減免等方式支持市場、社會組織和家庭等主體共同發揮作用,以滿足居民的各類需要,促進社會團結和社會包容。三是優化社區福利政策,構建以家庭為基本點的福利遞送體系。家庭是社會福利基本單元,因此社區福利應當以支持家庭為主。具體講,居家養老和幼兒照顧應成為社區福利優先遞送的領域。通過為家庭提供迫切需要的社會福利支持,社區將真正贏得居民的信賴和支持。
(三)以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為紐帶,在文化傳承中培育社區共同體精神。文化傳承主要包括信仰、習俗、價值觀的繼承和發揚。優秀傳統文化對村莊共同體的重要性體現在兩方面:一是凝聚基本共識。傳統文化具有本土性,村民對本土文化通常有高度認同感,所以傳統文化為村莊共同體生成和維續提供了基本共識條件。二是提供了公共活動場景。文化本身就是一個共同體,在此共同體邊界內大家情感相通、習俗相似、信仰相同,因此文化在很多時候都左右著村民的行為邏輯,是內嵌于村民思想中的行為準則。我國傳統文化包含的忠孝仁慈、禮義廉恥等優秀成分,使得傳統文化本身具有教育和約束社會成員、維護社會結構和起到“社會看守人”的作用。因此,需要加強鄉土文化建設,通過傳統的節日慶典、文藝演出等強化傳統文化,使傳統文化成為凝聚社區的重要因素。
(四)以深化村民自治實踐為核心,在制度創新中培育社區共同體精神。多數行政村是一個“地域擴大”的社區,隨著地域空間的擴大,村民聯系緊密度降低,利益紐帶缺失。一些地方往往將行政村劃分成若干片區分而治之,村民自治實踐存在文本與現實之間的巨大張力。而自然村落的居民長期相鄰而居、生產相助,社會關聯緊密,是一種“自治共同體”,更適合作為村民自治的基本單元,因此,可以推廣構建“村民自治+組民(自然村落)自治”的“兩級村民自治”模式體系。其中,自然村一級原則上不承擔上級下派的行政事務,主要負責村落內的公共服務組織與提供,行政村一級主要解決村落之間的組織協調,從而實現“村落自治為主、行政村行政與自治兼顧”的分工定位。廣東、廣西、湖北等地以自然村為基本單元的自治實踐證明,自然村自治能迅速整合資源,有效開展活動,對重建社區共同體起到積極作用。當然,村民自治并不一定是“向下走”,也可以規模較大的新型農村社區為單位開展居民自治。
(五)以集體經濟產權壯大為引擎,在共享發展中培育社區共同體精神。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有效解決了農業生產經營的積極性問題,但有許多問題屬于社區公共事務,農戶無力單獨應對,需要集體行動才能解決。集體層面的公共行動需要以集體產權為基礎,否則各項公共事務無法正常開展。在新形勢下,可以積極嘗試社區股份制,就是把土地等集體財產折算成股份分給社區成員,社區每個成員持股參與分紅,但不能隨意抽資退股和買賣。如在東莞市一些經濟發達的村莊,普遍建立了村組兩級土地股份合作社,農民以土地入股,持股分紅。在這種模式中,村民關心集體經濟的收益分配,能理性行使自己的權利,自覺履行自己的義務;村組干部受到村民的監督,承受著一定的民意壓力,積極主動處理公共事務,各種制度相繼出臺并能落實,村莊共同體得以凝聚與維系。
(六)以社區組織培育發展為驅動,在激活內力中培育社區共同體精神。按照“一核多主體”的思路,體現基層黨組織的核心地位,引領社區發展的大方向。居民委員會、社區服務中心、社區社會組織為服務主體,各類服務主體按照“小社區、大服務”職能定位,促進居民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監督。其中,居民委員會、社區服務中心提供基礎性公共服務,社會組織和居民自組織滿足居民的多元化服務需求。所以需要積極培育社區自組織,支持和鼓勵轄區多元主體參與社區治理。按照“政府支持、社會運作”的原則,引導和孵化社區自組織,給予必要的政策和財政等支持,為其成長提供自主性空間。社區自組織開展康體休閑、文化娛樂、老年人照顧等服務,這樣可以彌補社區居民委員會功能的不足。同時,社區自組織的發育有利于推動居民主動參與社區事務,提升社區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能力。廣大居民從動員參與到主動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轉變,是社區公共精神形成的重要標志。社區自組織在推動公民從被動的、零散的參與向主動的、制度化的參與轉變中至關重要。
(七)以充實社區發展資源為保障,在增強引力中培育社區共同體精神。居民的社區歸屬感提升與社區資源供給狀況密切相關,資源導入會增強社區對居民的吸引力與凝聚力。社區資源包括自然資源、硬件資源、人才資源、文化教育資源等。一定規模的基礎設施是滿足社區成員基本生產和生活需要的必要條件,包括中小學校、醫療衛生中心、文化娛樂活動場所、辦公用房等。對大部分農村社區而言,主要需要導入優質教育資源、優質醫療衛生資源和產業資源。如果已有醫療衛生服務中心、學校等,應著力提高質量;如果公共資源匱乏,應積極爭取引入相關資源。產業資源導入需要因地制宜,可以依靠自身資源發展本土產業,也可借助美麗鄉村建設,發展符合本地特點的產業。
(八)以開創協同共治格局為目標,在創新管理中培育社區共同體精神。針對當前農村的實際情況,政府和社會各自發揮相應的功能,形成共建共享的治理模式。各治理主體構成一個開放性的系統,通過行政、法律、組織等手段,共同高效地處理公共事務,達到維護公共利益的目的。開創協同共治格局可以從如下三方面入手:一是構建事緣型支持網絡。建立在血緣、地緣基礎上的傳統社會支持網絡逐步瓦解,居民關系構建需要借助新的紐帶,這個新紐帶就是“事緣”。所謂“事緣”,是指居民由于共同參與關乎社區共同利益的事務而建立起來的緊密聯系。事緣型網絡以共同面臨的問題為契機,倡導社區居民建立合作關系,共同解決社區問題、改善社區生活質量。二是積極開展多元化社區公益活動。公益活動是一種公共資源,當居民參與公益活動為別人提供幫助的同時,也會受益于活動。例如,可采用注冊登記制度發展義工,激勵居民以志愿者身份參加到志愿服務活動中,必將有助于提升居民的集體意識和社區責任感。三是整合社區內外資源,多方共享。社區建設經費除了財政預算經費和社區集體創收,還可以向企業、基金會等申請,實現經費多方共籌;動員轄區單位將衛生、體育等設施開放,實現硬件資源共用;選調社會工作者到社區工作,建立大學生實踐基地,邀請律師進社區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援助,實現人力資源共享。
參考文獻和注釋:略
作者簡介:曹海林,河海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石方軍,河南師范大學社會事業學院講師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社會科學研究》2017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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