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下半年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先后幾次強調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問題。特別是在2015年12月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對如何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從理念到行動都做出了系統闡述和全面部署,這是中央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做出的重大決策。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2015年12月召開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和2016年1月下發的中央“一號文件”,都明確提出要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這是“十三五”時期我國農業農村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2016年“兩會”期間,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湖南代表團審議時指出:新形勢下我國農業發展的主要矛盾已經由總量不足轉變為結構性矛盾,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國農業政策改革和完善的主要方向。在此,我主要就為什么要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如何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等重要問題,談幾點思考。
(一)從農業的產業功能和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看,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不僅必要而且緊迫
從產業演進的規律和功能看,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產業,隨著社會分工分業的發展,才有了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農業的基本功能主要是為人們提供農產品和食物供給,比如糧棉油糖、茶瓜果菜、肉禽蛋奶、水產品等,都是人們日常生活中須臾不可離開的。因此,需要以促進農業產業發展為出發點,著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從中國農業發展的狀況和特點看,突出的矛盾和問題在供給側,主要表現為農產品供給未能很好地適應消費需求的變化,導致供求出現結構性失衡。比如,消費者對牛奶質量、信譽保障提出了較高的要求,但生產和供給還不能很好地適應這些要求;又比如,我國大豆產需缺口很大,但玉米生產的增長卻明顯地超過了需求的增長。農產品供給側出現的結構性矛盾和問題,還給我國農業資源環境帶來了很大的壓力,不僅影響當前的生產發展和農民增收,而且還直接影響農業的長遠可持續發展。因此,需要以改善農產品供給結構為重點,著力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二)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重點是解放和發展農村生產力
用改革的辦法推進農業結構調整,矯正農業資源要素配置扭曲,提高農產品供給質量和效率,減少無效和低端農產品供給,擴大有效和中高端農產品供給,增強農產品供給結構對消費需求變化的適應性和靈活性,提高農業全要素生產率。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使不斷提高的農產品供給能力更好地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結構升級和多樣化的消費需求。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重點關注和解決好以下四個問題:第一,針對農業供給側存在的突出問題,從生產端入手,從供給側發力;第二,抓住農業供給側存在的結構性矛盾,調整優化農產品供給結構,更好地適應消費需求;第三,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更好地發揮政府的作用,緊緊圍繞市場需求變化安排農業生產和供給;第四,針對農業發展中存在的體制性和機制性障礙,大力推動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通過矯正資源要素配置扭曲解決農業供給側的結構性矛盾和問題。
(三)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緊緊圍繞市場需求組織農業生產經營,使農產品供給在數量上更加充足、在品質上更加符合消費需求,形成結構合理、保障有力的農產品有效供給
一是面向整個國土資源,多途徑開發食物資源,調整優化產品結構、生產結構、產業結構和區域布局。推動糧經飼統籌、農牧漁結合、種養加一體、主產區和功能區協調。通過發展“一村一品”“一鄉一業”“一縣一園”,形成主導產品、支柱產業和優勢產區??茖W確定主要農產品自給水平,合理安排農業產業發展優先序,逐步形成與市場需求相適應、與資源稟賦相匹配的現代農業生產結構和區域布局。二是針對當前一些地方化學投入品過量不合理使用導致農產品產地生產環境惡化的問題,采取有力措施,治地治水治環境,控肥控藥控添加劑。健全農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管追溯體系,讓消費者吃上放心安全的農產品。適應城鄉居民消費結構轉型升級的需要,著力提升農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水平。做優做精糧食產業,優化糧食品種品質,積極推廣農牧結合,大力發展肉蛋奶魚、果菜菌茶等,為消費者提供品種多樣、質量優良的農產品,調優品質、培育品牌,提高消費者對農產品供給的信任度。三是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實施“互聯網+”行動,促進物聯網和農業融合發展,推進產業組織、商業模式創新,推動新產業、新業態發展。推進規?;洜I、標準化生產,加強農產品流通和市場設施建設,推動農產品加工業轉型升級,發展休閑農業、鄉村旅游和健康養生產業。
(四)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優化農業資源要素配置結構,減少無效和低端農產品供給,擴大有效和中高端農產品供給,增強農產品供給結構對需求變化的適應性和靈活性
一是針對當前糧食庫存較多、玉米庫存量大的問題,采取有力措施,支持發展多種方式的農產品轉化加工,加快消化過大的農產品庫存,減少糧食陳化損失。當前要重點推進玉米種植和區域結構調整,開展糧改豆改飼以及退耕種草試點,啟動實施種養結合循環農業示范工程,推進畜牧業、漁業轉型升級。二是針對當前農業生產物質費用和農業生產經營成本上升較快的問題,支持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支持多種形式的新型農業服務主體開展專業化、規模化、社會化服務,推動生產性服務業向專業化和價值鏈高端延伸,推動農業科技服務由生產型向服務型拓展,通過發展規模經營和社會化服務,降低農業生產經營成本。按照技術適用、經濟劃算、利于推廣的要求,大力發展現代種業技術、農業機械化和信息化技術、新型肥藥膜技術、資源循環利用技術、提質增效技術、降本節耗技術、農產品儲運和加工技術等,推進農技農藝結合,減少化肥農藥等的不合理使用,提高農業效益和競爭力。三是加強農業基礎設施等影響農產品生產和供給的薄弱環節建設,健全農業投入增長長效機制,推進高標準農田和水利設施建設,強化農業物質裝備和技術支撐,穩定和提高糧食等重要農產品綜合生產能力,增加市場緊缺農產品的生產和供給。
(五)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堅持市場化改革與保護農民利益并重的原則,采取分品種施策、漸進式推進的辦法,完善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和市場調控制度
一是完善糧食等重要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繼續執行稻谷、小麥最低收購價政策;深入推進新疆棉花、東北地區大豆目標價格改革試點;按照市場定價、價補分離的原則,讓價格反映市場供求狀況,綜合考慮農民合理收益、財政承受能力、產業鏈條協調發展等因素,建立玉米生產者補貼制度,積極穩妥推進玉米收儲制度改革。二是完善糧食等重要農產品儲備制度。按照政策性職能和經營性職能分離的原則,改革完善中央儲備糧管理體制;深化國有糧食企業改革,發展多元化購銷主體;科學確定糧食等重要農產品國家儲備規模,完善糧食等重要農產品市場吞吐調節機制。
(六)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統籌農產品內外需和進出口協調,加快形成農業對外貿易與國內農業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體系,實現農產品由低水平供需均衡向高水平供需均衡的躍升
針對國內資源環境約束增強、國際農業競爭壓力增大的問題,要完善農業對外開放戰略布局,培育我國農業發展新動力,拓展我國農業發展新空間。一是統籌利用國內外兩種資源兩個市場,緩解國內資源環境承載壓力;二是優化重要農產品進口布局,推進農產品進口來源多元化;三是加強農產品品牌營銷網絡和售后服務網絡建設,推動農產品貿易實現優質優價優進優出;四是深度融合全球農業產業鏈、價值鏈、供應鏈、物流鏈,打造一批跨國農業企業和境外農產品生產基地;五是堅持農業“引進來”與“走出去”并重,農業引資與引技引智并舉;六是支持企業擴大農業對外投資,推動農業裝備、技術、標準、品牌、服務走出去;七是推動農業多邊貿易和投資談判進程,積極參與全球農產品貿易規則和農業投資規則制定。
(七)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從各地實際出發,使生產和供給有利于農業資源優勢的發揮,有利于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形成更有效率、更有效益、更可持續的農產品供給體系
一是各地要綜合考慮資源稟賦、產業基礎、區位優勢和市場條件,科學制定規劃,宜農則農、宜林則林、宜牧則牧、宜漁則漁,促進各類農業資源得到合理開發利用與有效保護。二是針對一些地方存在的資源過度開發、環境污染加重和生態系統退化的問題,重點實施農業環境突出問題治理規劃和農業可持續發展規劃,發展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農業,推進農業可持續發展和綠色發展。三是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生態治理區要圍繞保護和修復生態,調整農產品生產和供給;丘陵地區要推進陡坡耕地退耕還林還草,加快把不適宜耕種的土地退下來;地下水漏斗區要推進輪作休耕,以水定種、以水定產,扭轉地下水超采透支的態勢;西北黃土高原區要大力發展旱作節水農業,推廣糧草輪作,發展草食畜牧業,實現生態修復與農民增收相統一。
(八)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當前我國農業發展的一項重要任務,也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重要工作,要更好地發揮政府的作用
一是堅持農民主體地位,尊重農民意愿。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農民是主體,要充分尊重他們的意愿和經營自主權。要讓農民把舵,政府主要是營造良好的生產經營環境,決不能搞強迫命令和瞎指揮。二是堅持市場導向,尊重經濟規律。要深入研究市場需求特點,全面把握市場供求形勢,善于利用市場信息引導農業生產,善于通過市場流通帶動農業生產,善于運用市場的辦法指導和組織農業生產。三是堅持因勢利導,搞好試點示范。要順勢而為,積極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充分發揮其在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的引領作用。要搞好落實政策、信息服務、技術培訓、試點示范,幫助農民提高調結構的本領。四是完善農村政策,深化農村改革。針對當前制約農業發展的體制性和機制性障礙,推進農村土地制度、農業經營制度、農村金融制度、集體產權制度等重要改革,完善農業投入、農業補貼、農產品價格、農產品貿易等重要政策,促進生產要素合理流動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為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
作者單位:農業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農村經濟2016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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