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鄉村是東方經典封建世俗社會的家園。在經典封建二元社會結構形成之前的夏、商、周三代,鄉村的治權是通過分封形成的,并且這種分封遺留下來的血緣、姓氏、相關的禮制等,構成了后來宗族關系和宗族自治治權的基礎。
自秦始皇起,我國進入東方經典的封建二元結構社會。以中央集權形態存在的封建皇權維系著皇族和官僚階層,這一元社會以郡縣所在地形成的大小城市為據點;而以宗族自治為特征的世俗社會,則以廣袤的鄉村為家園。與皇權的經常性變更相對比,鄉村里的宗族治權則保持著一種異常穩定的特征。這種“變”與幾乎“不變”的對比關系,成為中國近兩千年來封建二元結構社會基本的發展路徑。從皇權這一元角度來看,古代中國社會是在發展變化的,形成了以朝代變更為主要線索的中國悠久的歷史傳承;但是如果從世俗社會這一元來看,中國古代社會在近兩千年的時間里幾乎沒有變化,是靜止的,在這個意義上,黑格爾說,中國沒有歷史。
對應這個二元的變與不變的對立統一,中國古代的城池總是在不斷變化之中,而鄉村則幾乎沒有變化。
清朝末年和民國初期,隨著東方經典的封建二元社會結構的崩塌,中國的城池和鄉村發生了新的變化。城池發展成為城市,成為孕育和發展市場經濟的主要活動場所,并且逐步向鄉村擴散。封建皇權花了近兩千年時間沒有攻破的鄉村堡壘,被市場經濟這只“看不見的手”逐漸侵蝕和瓦解。再加上當時政治關系的混亂、戰亂、繁重的稅負、頻發的災害的侵擾,以及愚昧,歷經兩千年沒有撼動的鄉村宗法治權開始動搖,農村陷入了貧困和衰敗。陳忠實的《白鹿原》從藝術的角度再現了這一變化過程,而費孝通的《鄉土中國》則是這一過程的理論化的描述。
面對鄉村的這種變化,當時的很多人開始思考中國的鄉村該向何處去。形形色色的鄉村建設團體紛紛設立,形成了近代史上第一次比較廣泛的鄉村建設運動。其中梁漱溟的“反本開新”比較具有代表性。他認為中國的鄉村已經成了一個“無根”的社會,重振中國的鄉村,必須從文化建設入手,以傳統倫理道德和政治觀念為本, 再吸收西方文化的一些價值觀念,是鄉村建設以至整個民族復興的方向。主張新社會要禮治為先,恢復傳統禮俗, 以禮俗安邦,“中國過去靠禮俗維持, 將來仍要如此”;要把村學、鄉學作為政教合一的組織,既是教育機構,又是行政機關和自治團體;確立新習慣、新禮俗,以“鄉約”的方式,把行為準則和價值規范寫入村學、鄉學須知中, 人人必須遵守;推行農村合作制,培養農民的民主意識,在基層政權中設置鄉民議會。
在當時的鄉村建設運動中,除了掃盲、推廣職業技術教育、興辦合作社等形式外,不少地方以政府的力量推動鄉村自治,以完成國民黨訓政時期的政治目標,這類的活動很具有前瞻性,也有一些地方做得很成功,如江寧自治實驗縣等,但是第一次的鄉村建設活動并沒有阻止中國鄉村走向最終與中央集權合一、成為一個最底層政權組織的命運。歷經兩千年沒有被攻破的堡壘,在政治強力而不是經濟滲透下徹底瓦解、崩潰。
所以,從現在的角度來看,土地的私有制,以及建構在土地私有制基礎之上的農耕經濟生產方式,加上宗法治權,這種“三位一體”的架構模式,才是古代中國鄉村穩定性的綜合性原因。
如果說上世紀50年代開始的農業合作化運動是把鄉村建立在土地公有制和中央集權控制之下的第二次鄉村建設運動,改革開放之后土地聯產承包是放松土地公有制和中央集權管制的第三次鄉村建設運動,那么目前所謂的新型城鎮化建設,應該算是第四次鄉村建設運動,可惜的是這次運動到目前為止只是觸及到了農民宅基地的確權問題,在真正意義上的鄉村建設上并沒有實質性的舉措。
改變鄉村,把鄉村建設成為真正意義上的現代社會中的美好鄉村,而不是鋼筋混凝土堆砌起來的硬化道路、突兀地趕著農民往上爬的樓房。只有把中國鄉村建設成為現代社會的一個組成部分,徹底打通城市和鄉村之間各種要素包括人力資源流動的壁壘,這樣建立起來的鄉村,才是真正美好的鄉村。
當然,這是一個漫長的過程。
作者系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研究員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金融》2016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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