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霸不是普遍的,但在一些農村卻是嚴重的。這是筆者長期在農村調研時經常遇到的話題。
今年元月份王岐山同志在中紀委七次全會上強調要加大對村霸和宗族勢力的整治。元月1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關于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依法懲治“村霸”和宗族惡勢力犯罪積極維護農村和諧穩定的意見》,由此可見,村霸問題已經引起高層的關注。
村霸,常常是指橫行鄉里、欺男霸女、禍害百姓的民間黑惡勢力。村霸的身份多是土生土長的農民,其特點是不懂法(普法工作在農村還有空檔)、有人護(上級組織或個別干部還依靠他們這些人,有些還因村霸而得到些好處)、不怕法(法律在農村的運行還有一定的難度)、無人監督(農村留守人員群體的弱勢)、有打手(有些人支持他們并參與進去)、權錢勢宗族交織。他們遇事不是靠倫理、村規民約、民事調解、法律手段去解決問題,而是靠勢力、棍棒及金錢去解決問題,
村霸的危害很大。很多地方、很多時候人們對村霸的怨和恨往往轉嫁到對社會和政府的失望、仇視;一些地方的村霸甚至浸透到基層組織的內部,左右著村級班子;很多黑惡勢力侵占和操控著農村基層的政治、經濟和人事權,霸占著農村有限的資源;有的村霸擾亂或代替著村民自治,危害著農村群眾及集體利益,影響著農村治安的治理;個別地方的村霸讓外人不敢來投資,直接影響著新農村建設、土地流轉、工程進度以及農村區域經濟的發展;還有個別地方的村霸影響著當地社會的公平和正義,阻礙著農村文明與和諧的進程,扭曲著人們的價值觀,削減著民間的正能量。在一些農村,正氣不足,邪氣上升,好人、正直人、正派人在村里無法生存。
很多村霸是被人為地養出來的。
村霸的產生及形成與當前農村發展的畸形有關。青壯勞動力外出了,留守的村民多是婦女、兒童和老人,他們是社會的弱勢群體。一是留守人員體力有限,文化有限,法律知識欠缺,維權途徑少,對自己的權利和財產難以保護。二是在一些農村有村霸滋生、成長、發展、生存的土壤和空間。三是國家政策的不完善或在農村落實的棚架以及不到位。四是村級組織對農村治理管理上的漏洞和弱化。五是個別上級組織及干部對黑惡勢力的縱容及保護,或睜只眼閉只眼放任自流。六是法律在農村的空白以及農村社會民事糾紛調解上的失衡。七是打擊不力。所有這些,使村霸才能在一些地方形成甚至成了氣候。
人民群眾對村霸的危害恨之入骨,渴望政府整治村霸則是他們夢寐以求的事情。治理村霸一是加大普法力度,學習法律知識,全面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讓廣大農民群眾自覺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
二是加強基層組織建設。黨的建設是農村一切工作的基礎,只有強大的基層組織,只有真正地把農民組織起來,黨和人民聯系起來,才是戰無不勝的,一切邪惡勢力都沒有生存的空間和市場。三是弘揚正氣,凝聚正能量,鏟除滋生村霸的土壤。四是加大打擊懲治力度,對村霸等黑惡勢力嚴懲不貸,決不手軟,露頭就打,除惡務盡。五是決不姑息,嚴厲打擊村霸及黑惡勢力的保護傘。
作者單位:三門峽市交通交通運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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