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蒲縣關于加強封山禁牧,“嚴禁任何人在野外放牧山羊,凡是在野外放牧山羊的,每只羊處100元的罰款,并限期變賣處理”。當地村民被要求限期在10 天之內必須把羊賣掉,大多數村民只有含淚將自家的羊賤賣,九萬多的羊只賣兩萬多,碾碎了養羊致富的夢想。有的村民實在不忍將還未出欄的羊變賣,只有打好鋪蓋卷,舉家趕著羊群躲進蒲縣周邊的山里,唯有離開蒲縣的地界,才能有機會使羊群躲過這一劫。(中國青年報,2016年08月08日)
由于山西蒲縣屬于生態脆弱區,生態承受力有限,同時也是黃河一級支流的發源地,現實自然環境不適合野外放牧,山西蒲縣林業局出臺的封山禁牧文件,目的是要保護這一地區的生態環境。尤其是通過2000年以來禁牧工作的開展,蒲縣的林木覆蓋率大幅度提高,恢復生態系統健康。這一政令出發點是極其好的,保護生態環境,但是“一刀切”的“限賣令”,不僅破滅老百姓致富夢,更寒了老百姓的心。
首先要明確封山禁牧的地區是哪些,除了封山禁牧的林地、草地,應該規劃出一些對當地生態環境破壞甚小的地區以供當地養殖戶放牧;其次是封山禁牧的對象是哪些,限令中明確提出“禁山羊”,為何農民養殖的綿羊等其他品種一同被禁牧?適合圈養的羊品種可以圈養,相關的專家也指出,即使是山羊也可以進行圈養,并非只有賤賣羊群這一種解決方法;再次是蒲縣地區在兩年前大力發現農牧業,鼓勵當地農牧養殖致富,并給予一定優惠政策,當地百姓一心想著養羊致富,奔小康,如今“限期賣羊令”卻將這一夢破滅。
因此,政府機構有關部門在今后制定政策措施、法律法規應時刻牢記以人為本,把百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循序漸進,明確對象,不應圖政府省心省事“一刀切”,讓某些不合情理的政令破滅農民的致富夢、損害百姓利益、傷了百姓的心。
作者單位:北川環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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