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中央一號文件首次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職業農民”以來,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多次被寫入國家有關文件和規劃,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已上升為國家戰略。新形勢下,基層農廣校如何把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推上新臺階?筆者根據多年來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的實踐,認為要培育新型職業農民需要在遴選對象、教育培訓、認定管理、政策扶持和培育體系建設等五個方面做好文章。
遴選確定好培育對象是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的前提
新型職業農民培育不是一種簡單的教育和培訓,是一項基礎性工程、創新性工作。要確保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卓有成效,必須明確并遴選好培育對象,否則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很難達到預期目的。明確培育對象需要準確把握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的目的和新型職業農民的內涵特征。近年來,全國各地有關部門及大批專家學者對新型職業農民都進行了積極的研討,目前已形成比較統一的認識和概念,即新型職業農民是指以農業為職業、具有一定的專業技能、收入主要來自農業且達到一定水平的現代農業從業者。主要包括生產經營型、專業技能型和專業服務型三種類型。新型職業農民與傳統農民、兼業農民不同,新型職業農民是職業農民中的優秀者,其基本特征:一是新型職業農民是市場主體,其充分地進入市場,并利用一切可能的選擇使效益和報酬最大化,具有較高收入,不低于外出務工收入。二是新型職業農民把務農作為終身職業,具有高度的穩定性。三是新型職業農民具有高度的社會責任感和現代觀念,不僅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還要求其行為對生態、環境、社會和后人承擔責任。四是具有較高的社會地位,受到社會的尊重。因此,在新型職業農民培育中,我們應準確把握新型職業農民的概念和內涵特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新型職業農民的遴選標準,正確遴選培育對象,讓真正從事農業生產、迫切需要提升素質和生產技能、愿意成為新型職業農民的人優先接受培育。
抓好教育培訓是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的基礎
新型職業農民具有高素質的鮮明特征,決定著要對培育對象進行教育培訓。要達到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的目標,僅靠短期的一事一訓的農民培訓是不夠的,需要進行全面系統的農業職業素質教育,使受教育者不僅具有基礎、系統的農業知識技能,還要有農業方面的寬廣視野、綜合經營管理能力、優良職業道德和誠信經營意識等。因此,培育新型職業農民的教育至少是農業中專學歷教育,短期培訓僅是輔助環節。應按照“教育先行、培訓常在”的理念,大力構建經常性短期技術培訓、系統農業培訓和農業職業教育互相補充的教育培訓層次,堅持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并重。應加快建立包括留地務農農民教育培訓、農業后繼者培養和認定后新型職業農民經常性培訓的配套制度。一是搞好留地務農農民教育培訓,留地農民是現實的生產經營主體,要通過加強農業職業教育和職業培訓,把具有一定文化基礎和生產經營規模的骨干留地農民加快培養成為具有新型職業農民能力素質要求的現代農業生產經營者。二是搞好農業后繼者培養,以保證農業后繼有人為目標,吸引農業院校特別是中高等農業職業院校畢業生回鄉務農創業,為青壯年農民工和退役軍人回鄉務農創業提供免費全程培訓,培養愛農懂農務農的農業后繼者。三是搞好認定后新型職業農民經常性培訓,建立與干部繼續教育、工人崗位培訓類似的新型職業農民全員經常性培訓制度,開展全產業鏈培養和后續跟蹤服務,幫助新型職業農民適應農業產業政策調整、農業科技進步和農產品市場變化,提高農業生產經營水平。為確保教育培訓質量,要創新教育培訓模式,對生產經營型、專業技能型和專業服務型分類分產業分工種分崗位開展培訓,根據農業生產周期和農時季節分段安排課程,要注重實踐技能操作,推行農民田間學校的教學培訓方式,實行“分段式、重實訓、參與式”培育模式;要創新教育培訓內容,根據產業發展需要和農民實際需求安排教學培訓內容,制定針對性強的培育計劃,課程設置要符合農民特點和學習規律,教學實踐活動要形式多樣;要創新教育培訓手段,充分利用現代化、信息化手段開展新型職業農民在線教育培訓、移動互聯服務、在線信息技術咨詢、全程跟蹤管理與考核評價等教育服務活動。
搞好認定管理是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的抓手
認定管理是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的一個重點環節。根據農業部的意見,新型職業農民的認定主要是對生產經營型的新型職業農民,構建初、中、高“三級貫通”的認定管理制度;對專業技能型和專業服務型,主要開展農業職業技能鑒定并建立統計制度。
新型職業農民認定管理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認定管理的好壞,將關系到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的成敗,務必要建立完善嚴格的認定管理制度體系。要制定新型職業農民認定管理辦法,明確認定條件、認定標準、認定程序、認定主體、承辦機構、相關責任,建立動態管理機制。認定條件是新型職業農民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應包括思想道德、身體狀況、從業經歷和教育培訓情況等。認定標準是新型職業農民必須達到的標準。要充分考慮不同產業、不同地域、不同生產力水平等因素,分產業確定認定標準,重點考慮專業技能標準、生產規模標準和收入標準,確保新型職業農民的收入不低于一般外出務工收入。認定規模要與當前生產規模相適應,條件不能放寬,也不能太窄。認定程序是新型職業農民認定過程中應嚴格執行的程序,各地應因地制宜制定認定程序和操作方案,一般需要發布公告、個人自愿申報、村委推薦、鄉鎮審查、縣級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辦公室匯總審核,然后報新型職業農民評審認定委員會評審認定,認定后應由縣級人民政府發證。新型職業農民認定主體是縣級人民政府,由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由于認定工作的復雜性和長期性,最好是委托各地農民科技教育培訓中心具體承辦。認定后對獲證的職業農民要建立信息管理系統和科學管理制度,實行動態管理,明確相應權益。為保證認定管理制度的可持續性,新型職業農民認定管理要堅持政府統籌、農民自愿、動態管理、政策配套等原則;要通過規范、嚴格的認定制度和工作規程來保證認定的科學性、公正性和可靠性,有效防止認定工作出現尋私和尋求部門利益的傾向。
加強政策扶持是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的保障
培育新型職業農民的目標是培育穩定的、高效的、可持續的農業從業生力軍,實現未來有人務農、能人務農、職業務農。為實現這一目標,就需要實行政策扶持,建立健全培養人才、激勵人才、留住人才的良性機制。但是,從全國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試點工作來看,對于現有政策的整合集成力度不夠,很多已有的惠農政策未能及時向培養對象傾斜,突破性扶持政策創設不多等等。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的政策扶持應是全方位的,歸納起來可分為支持教育培養、扶持產業發展、提供保障服務等政策。一是要大力強化教育培養政策。各級政府應加大新型職業農民教育培訓投入力度,積極推動將新型職業農民培養納入國家中等職業教育助學和免學費政策范疇,對獲證的職業農民,要建立免費繼續教育制度,定期免費開展農技、經營、管理等培訓。還應加快農業職業教育、農民培訓、農技推廣等體系的融合,建立專兼職教師和專業技術人員與新型職業農民結對幫扶制度,保證新型職業農民的知識技術更新適應產業發展要求。二是要因地制宜出臺產業扶持政策。因為良好的產業政策是增強農業吸引力,保障人才活力的重要基礎。新型職業農民需要以集約化、規模化、專業化為條件,應調整農村產業結構,促進產業升級,加快出臺土地流轉政策,使土地適當集中;要在土地流轉、農業補貼、金融信貸、農業保險、農業項目和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加大對新型職業農民的傾斜力度,確保種地能得實惠。三是要積極創設保障扶持政策。用以解決農民職業化發展的后顧之憂,包括社會保障、就業保障、服務保障、社會地位保障等。應支持新型職業農民參加并享受職工養老與醫療保險;將認定后未就業的新型職業農民納入失業人員統計范疇,給予相應的失業補助;改善農村金融服務與農業社會化服務,引導社會資金構建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直接服務于新型職業農民產業發展。培育新型職業農民需要各級政府制定有效的扶持政策措施,國家層面應盡快做好頂層設計,地方政府也要積極出臺配套政策,形成穩定的制度。農業部門以及財政、人社、發改、土地、教育等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也應積極挖掘本部門的潛力,最大程度的支持扶持新型職業農民。
強化培育體系建設是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的支撐
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是一項跨行業、跨部門、涉及眾多相關影響因素的基礎性、戰略性的重大系統工程,是一項長期而繁重的歷史任務,必須有專門機構和專業隊伍作主體支撐。從全國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試點縣來看,絕大部分已經形成了以農廣校為主體,多元力量有序參與的農民教育培訓體系。隨著現代農業發展對新型職業農民培養的要求不斷提高,農業教育培訓資源不足、機制不完善、條件不配套、發展不平衡等問題日益凸顯。應大力加強培育體系建設,重點構建新型職業農民的教育培訓和認定管理體系,即建立健全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的教育培訓及管理機構,上下形成體系。最佳方案是充分發揮農廣校五級辦學體系的優勢,加強全國農廣校體系建設,使之成為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的主渠道、主陣地、主力軍。因為,農廣校具有貼近農村、貼近農民、理解農民辦學優勢,具有把農民職業教育辦到基層去的豐富經驗,最適于培育新型職業農民的教育機制。雖然有的地方農廣校辦學條件相對薄弱,但他們積極創新辦學模式深入鄉村盡力為農民服務。同時,農業部一直強調加強農廣校體系建設,2013年又專門下發文件、召開會議進行部署,有力促進了農廣校體系的建設,多數農廣校已成為當地的農民科技教育培訓中心、扛起了農民教育培訓事業的大旗。因此,要重點依托各級農廣校,整合農民教育培訓資源,加強農民教育師資隊伍和管理隊伍建設,迅速構建起新型職業農民培育體系。一要構建以農廣校為基礎依托的新型職業農民教育培訓體系。大力加強各級農廣校基礎條件建設和功能建設,滿足新型職業農民多層次、多形式、廣覆蓋、經常性、制度化教育培訓需求。二要構建以農民科技教育培訓中心為支撐的專業化、多元化新型職業農民培訓平臺。統籌協調農民教育培訓工作,為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提供規劃、計劃、規范、模式等基礎支撐。三要構建縣域新型職業農民培育“1+N+X”基礎平臺。“1”即縣級農民科技教育培訓中心,發揮統籌協調作用,“N”即多個功能和優勢互補的教育培訓機構,縣級農廣校要成為“N”中的骨干機構,“X”即建在特色產業專業村、農業園區、農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產業鏈上的現場教學及實訓基地。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應加大投入,不斷完善新型職業農民培育體系,為大力培育新型職業農民奠定堅實基礎。
(作者單位:河南省農業廣播電視學校夏邑分校)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農村工作通訊》2016年02期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