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生態環境部網站消息,近期,生態環境部組織對部分地區中央環保督察整改情況開展了現場抽查。抽查發現,有關地方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督察整改,建立機制,強化措施,狠抓落實,整改工作取得明顯成效。但也發現,一些地方整改進展嚴重滯后,甚至敷衍應對,虛報整改情況。(人民網 9月19日)
古詩有云:“抽刀斷水水更流,舉杯消愁愁更愁。”抓整改,本就是為了抓落實。然,面對問題虛假整改、弄虛作假、整改情況不嚴不實等,“整改”不能“真改”,讓問題整改成“抽刀斷水”,不能兌現承諾,又何來取信于民。
“上工治未病,不治已病。”一直以來,對環境整改、治理都未嘗盡如人意。面對反饋整改意見后,被督查單位覺得已然“松一口氣”。要么把整改方案以文件的形式下發,搞“關門整改”;要么成立所謂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卻沒有真正履行整改責任,存在“決心”在嘴上、“打算”在會上、“落實”在紙上的現象;要么把整改工作支撐痕跡落實在資料上,濫竽充數應付檢查,痕跡資料與上報的整改結果“風馬牛不相及”大有人在。究其原因,要把從損害生態環境向保護生態環境轉變,單靠自覺意識和自覺行動遠遠不夠,治標更得治本。
企業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在環境保護問題上,表面上信誓旦旦地擁護環保政策,背地里卻另行一套這無可厚非。但受GDP牽制,環保執法拗不過“行政意志”;沒有撕破面子勇氣、重重拿起、輕輕放下;沒有轉變發展觀念、創新發展模式、破解發展難題、提高發展質量;沒有把環境保護的責任與地方發展考核相結合;沒有把環境保護與“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有機結合起來,加大懲戒力度;沒有把民眾參與、社會協作有機結合等等如是。也造就了想治理的理想豐滿,難治理的現實骨感。
誠如有評論如此說道“一個不可持續的污染治理路徑,自然無法達致預期的治理效果,甚至會形成某種監管虛無的負效應,它必須被糾偏。只有當環保的威懾力無處不在,發現項目污染就會隨時叫停,并加以處罰,地方的項目建設才會是真正‘環保’的。”相繼出臺《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等宏觀層面改革方案,實施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嚴格執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制等中觀層面制度設計。并非沒有制度的支撐,而問題的關鍵還在于“想不想抓、能不能抓、敢不敢抓”等。
“徒法不足以自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行,關鍵在真抓,靠的是嚴管。如果單單把督查當成一陣風,雨過地皮濕,地方面對督查,只解決查出來的問題,“頭疼醫頭、腳疼醫腳,”督查效果肯定大打折扣。只有以督查和整改為契機,建立起責任明確、透明高效的查處機制,改變生態環境保護“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片面性,環保督查才有長久效用。假以長效機制建立不起來,縱使環保“回頭看”次數再多,乃至天天盯著污染,也未必有實效和改觀。更是難以改變“病來如山倒,病去如抽絲”尷尬。
生態興則文明興,生態衰則文明衰。再看生態環境部通報4起中央環保督察整改不力問題,筆者以為,只要用好更多像環保督察這樣的剛性制度,讓生態環境保護這條“高壓線帶電”;只要能確保環保制度執行到位,有違必懲,讓所有違法者違規成本大于違法所得,或許才能真正做到“釜底抽薪”。(文/)
(作者單位:北川縣委組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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