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從八項規定到公車改革,從節假日禁止送禮到不斷通報曝光的微腐敗案例,都可以看出我們黨和國家嚴懲腐敗和不正之風的決心和舉措,但有一小部分人卻對此不理解,認為懲治微腐敗是小題大做,認為下基層時帶點土特產是人之常情,不需要三令五申禁止;找人辦事送禮是花小錢辦大事很劃算,是正常的禮尚往來,沒必要上綱上線;不就拿一盒煙、一瓶酒,值不了多少錢,何必鬧得人盡皆知;紅白喜事是個人私事,是“我的事情我做主”,什么都管有點太嚴太過。
懲治微腐敗本該是大家一致拍手叫好的舉措,可為什么會有人認為是小題大做?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官本位”的封建思想作祟,一些領導干部放不下“官老爺”架子,找不準“公仆”定位,將為人民服務當做人情往來,將公權力使用當做交易買賣。另一方面,是“微腐敗”不同于大腐敗的特性,它小而多,小到人們容易忽視它的存在,多到群眾已經司空見慣,但正是這種不以為然,更要求我們對“微腐敗”必須慎初、慎微,必須“大有作為”。
“涓流不絕,溪壑成災”,懲治微腐敗絕不是小題大做。公權力本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群眾不需要付出額外代價,為人民服務本是公務人員的職責所在,領導干部也不應該獲取額外利益,如果不是因為屁股所坐的位子,頭上戴的帽子,手里所拿的權力,誰還會白給一些領導干部“一針一線”。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微腐敗再小也是一種公權亂用的行為,沒有問題怎會有“小題大做”或“大題大題”,不管越線后在線外走了一步還是一百步,都是侵犯了群眾利益,何必“五十步笑百步”。量變會引起質變,“小蒼蠅”會生出“大老虎”,小便宜會變成大胃口,小伸手會影響群干關系,微腐敗也會“牽一發而動全一身”,影響黨的執政基礎,所以對微腐敗必須“借題發揮”。
“一屋不掃何以掃天下”,懲治微腐敗絕不是小題大做。恰恰說明我們黨和國家反腐倡廉的決心,讓領導干部切身體會到從嚴治黨、黨紀大于國法,更關注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讓群眾直接感受身邊的反腐成效。有不同的聲音,恰恰說明反腐還在路上,任重道遠。所以,對“微腐敗”這個題目必須做對、做好、做實。一方面需要懲治懲治再懲治,既要抓早抓小,咬耳扯袖把問題消除在萌芽狀態,又要該處分的處分,該組織處理的組織處理,該移送司法機關的堅決移送司法機關,堅持綜合施治,持續釋放執紀必嚴的強烈信號,強化懲治效果。另一方面需要宣傳宣傳再宣傳,有針對性地加強法紀教育、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和道德教育,積極運用典型案例“警示一批、震懾一片”,宣傳保障群眾權益的法律法規,引導領導干部樹立群眾觀念,群眾更加關注自身權利,形成更加良性的群干關系。
“繩可鋸木斷,水可滴石穿”,當懲治微腐敗成為一種新常態,當大家都意識到“群眾利益無小事”,當大家都明白懲治微腐敗不是“小題大做”,當大家都從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做起,才能鏟除腐敗滋生的土壤,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態勢,實現反腐敗斗爭勝利。
(作者地址:四川省江油市)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