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顯示,近年來農民工增速大幅下降,從2011年的4.4%降到2015年的1.3%,2016年略有回升,也只有1.5%。
學界主流觀點認為,農民工增速大幅下降的原因,一是因為中國勞動年齡人口近年來轉升為降,二是40歲以上外出農民工返鄉可能性明顯提高,而目前40~45歲的外出農民工數量幾乎是16~20歲外出農民工的兩倍。
農民工增速下降的原因
筆者認為,上述兩個原因中,原因一說服力不夠,原因二目前不成立。農民工增速之所以出現大幅下降,很大程度上與農民工主動或被動地進城落戶有關。
先看原因一。勞動年齡人口近年來由升轉降,確實會影響農民工的增速。但這種說法的成立有一個前提:那就是,鄉村已經沒有多少可以進城,卻因種種原因還沒有進城的勞動力了。但事實并非如此。就以50歲以上的高齡農民工來說,2015年,全國這部分農民工數量為4967萬,而同期鄉村50歲以上仍在工作的勞動力至少有大約1.4億,前者僅相當于后者的35%。這一比例要比鄉村21~30歲年齡組的相應比例(3/4)低40個百分點。就算這40個百分點中只有一半人可以成為農民工,數量也還有2800萬。換句話說,還不能直接從勞動年齡人口的變化中,推出農民工增速的相應變化。
再看原因二。就算農民工返鄉了,其去向也不只務農;一部分可能在本鄉鎮務工,成為本地農民工;還有一部分可能住在鄉村,到臨近的本鄉鎮以外的城鎮工作,在統計上,后一部分人仍屬于外出農民工。
統計數據表明,“十二五”期間,30歲以下農民工的數量在減少,31~40歲農民工的增速僅為個位數,但41歲以上農民工的數量卻出現急劇增加。具體來說,41~50歲的農民工劇增45%,50歲以上高齡農民工劇增近60%。可見,即使40歲以上外出農民工返鄉的現象存在,這也不是農民工增速下降的主要原因。
進城落戶對農民工增速有何影響
假如其他條件不變,隨著取得城鎮戶口的“原”農民工的增加,鄉村戶口的農民工數量會相應減少。
進城落戶的農民工數量有多少?筆者沒有找到這方面的數據,只能根據下列數據進行粗略的推算。具體步驟如下:
第一步,2015年年末,中國內地總人口137462萬;2016年年末,中國內地總人口138271萬;其中戶籍人口城鎮化率為41.2%,比上年末提高1.3個百分點。據此計算,2016年中國城鎮戶籍人口增加了138271×41.2%-137462×(41.2%-1.3%)=2120(萬)。
第二步,根據學者蔡昉2016年發表的一篇文章中的研究,城鎮新增常住人口中,沒有城鎮戶口的外出農民工占26%,城鎮人口自身的增長占16%,進城農民落戶占5%,工作不變、住地不變、僅因城鄉區域界定的變化(如“村”改“居”、“鄉”改“鎮”、“縣”改“市”或“區”等)“戶籍身份也隨之而變”,就地產生的新增城鎮人口占53%。換句話說,城鎮新增戶籍人口中,“農轉非”的原鄉村人口所占比例為(5%+53%)÷(16%+5%+53%)=78%。
第三步,據國家統計局統計,2016年年末,中國內地總人口為138271萬,其中城鎮常住人口為79298萬人;同期,全國就業人員為77603萬,其中城鎮就業人員為41428萬。這意味著就業人員在人口中的比例分別是:全國,56%;城鎮常住人口,52%;鄉村常住人口,(77603-41428)÷(138271-79298)=61%。因為這里討論的是進城落戶的原鄉村就業人員數量,所以筆者選用61%。
第四步,原鄉村就業人員中,有一部分當初不是農民工,包括⑴原來在鄉村務農的勞動力;⑵因年齡偏大、找不到非農工作的勞動力;⑶承擔重要家庭責任(如懷孕、撫養子女或孫輩)的勞動力;⑷難以找到合適工作的慢性病患者及有一定勞動能力的殘疾人等。
鄉村就業人員中,當初不是農民工的占多大比例呢?如上所述,2016年年末,按照常住口徑計算的鄉村就業人員有36175萬,全國農民工總量為28171萬,其中外出農民工為16934萬,本地農民工為11237萬。本地農民工工作在本鄉鎮,應該屬于按常住口徑計算的鄉村就業人員;戶籍口徑的鄉村就業人員,則大致相當于常住口徑鄉村就業人員加上外出農民工。可見,農民工在戶籍口徑鄉村就業人員中的比例大約是:28171÷(36175+16934)=53%。
綜合起來計算,因進城落戶而轉變為城鎮就業人員的原農民工數量大約有2120×78%×61%×53%=535萬。
2016年,全國農民工比2015年增加了424萬,增速為1.5%。這一增速是在上述數百萬農民工因進城落戶退出農民工行列的基礎上達到的。假如這些落戶的“前”農民工沒有改換職業,那么,從勞動力市場的角度來看,2016年農民工增速會提高1.9個百分點,達到3.5%,900多萬的增長絕對數接近2012年983萬的水平。即使當年進城落戶的農民工數量在500多萬的基礎上打個對折,增長絕對數也有近700萬,超過2013年633萬的水平。
進城落戶農民工數量之大足以影響對農民工勞動力市場變化趨勢的總體判斷。正因為此,筆者才認定,城鎮化是農民工增速下降的重要原因。
進城落戶不會導致農民工改行
在前幾年的研究中,筆者注意到,城鎮居民平均消費支出是鄉村居民的三倍,城鎮房價大約是鄉村建房開支的六倍;現有農民工的平均收入只能在“工作在城鎮、家屬和家庭住房在鄉村”的條件下維持全家生活。因而筆者得出結論:在現有職業與收入的前提下,如果沒有條件改行,絕大多數農民工是沒有全家進城落戶的經濟能力的。
現實中,確實有一部分農民工全家進城落戶了。但他們屬于農民工中有特殊機遇的少數。
先看蔡昉研究中占進城落戶的鄉村居民大多數的那部分人,他們是因城鄉區域界定的變化而被動地取得了城鎮戶口的。首先,“村”改“居”、“縣”改“市”或“區”只能發生在城鎮(特別是大中城市)的周邊,這里的鄉村本就比較富裕,勞動者對工作也比較滿意。其次,鄉村居民進城后所增加的生活費中,買房費用是大頭;但這些村民住的還是原來的房子,因而也沒有為買房而改換工作的壓力。
再看蔡昉研究中占少數的其他鄉村居民。假如他們是普通農民工,那么,要解決進城落戶后的收不抵支,他們就只能在收入高的地方工作、去房價低的地方買房落戶在大城市或沿海地區工資相對高的地方打工,在內地家鄉中小城市買房落戶。他們往往支付不起全價買房,好在當地銀行愿意向這些農民工提供房貸。但這也迫使他們為還房貸而在今后一二十年中得持續打工。貸款買房、進城落戶,反而使這些農民工在城鎮工作的年限延長了。
以上分析表明,無論城鎮化的是哪一種鄉村居民,進城落戶都沒有使他們離開低端的、勞動密集型的農民工勞動力市場。統計中的農民工增速確實大幅下降了,但若把進城落戶的“前”農民工算上,該增速的下降幅度并沒那么大。何況減少農民工數量本來就是城鎮化的目標之一,社會各界就不必為農民工增速下降而煩惱了。
(作者單位: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第一財經 2017-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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