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中國社會轉型的認識是中國社會科學一個世紀以來的重要議題。但受現代化理論的影響,人們容易被傳統與現代這種二元思維框架所綁架。對于中國這樣一個具有五千年文明歷史的大國,其發展、轉型過程必然十分復雜,不去認識這種復雜性,我們對中國農村社會轉型的理解就不可能深刻。
過渡型社會的特征
總體上看,"過渡型社會"是鄉村社會從傳統向現代轉型的一個階段。它不單是時間概念,更是一個空間概念和實體概念。其在形態上具有相對自主性,它既不是傳統農村社會,也不像郊區社會;既包括傳統因素,又包括現代因素;既有地方特點,又有一般特征,它是空間性、社會性與時間性的統一,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方面具有明顯的混合性、階段性、復雜性特征。
一、村干部權威弱化
傳統中國農村社會,以皇權為旗幟,紳權、宗族權、宗教權都成為掌控村民的重要力量,他們的身份可能是交叉或者重疊的,他們利用自己的優勢,對村民有著很大的影響力,他們是政府治理基層的依靠,也維護著鄉村社會秩序的穩定,是鄉村傳統權威的代表。解放后的政治權力遠較明清時代的國家權力更垂直地深入社會基層。不管是通過黨支部書記還是生產隊長,每個農民都直接地感受到了國家的權力。
農村稅費改革后,村干部權威開始從公共性權威向私人性權威轉變。這種轉變一方面源于國家不再倚重村干部運用權威進行深度動員來完成任務,導致村干部擁有的制度性權威弱化;另一方面,因為村莊社會逐漸解體,多種價值觀輸入,沖擊村莊原有的內生規則,村干部也不再能夠依靠對這些規則的維護而形成公共性權威。村干部不能有效維護村莊內生規則,也就很難作為規則的維護者而擁有權威。
在國家賦予和社會賦予的公共權威弱化后,村干部不再能夠用公共權威來推進工作,從某種程度上說,建立私人性權威成為一種必要,否則工作難以開展。私人性權威的獲得一般基于超出眾人的個人能力,最突出的是富人當村干部,這是當前浙江較為發達地區農村權力結構的一種典型形態。
村干部權威的弱化無疑增加了村干部的工作難度,在基層治理事務不斷增多的背景下,村干部的半職業化是解決此難題的可行選擇。在浙江一些發達的農村地區,村干部事實上已經職業化了,他們領取的報酬不是補貼而是工資,并如鄉鎮干部一樣從周一到周五在村里上班。
村干部權威的變化反映了在如遂昌這樣的處于過渡階段的農村,權威的過渡性和混合性特點,而干部隊伍的半職業化既反映了地方政府的財政能力,也反映了村莊治理事務的性質和數量。在地方財政難以供養全部村干部及村莊治理事務不斷增多的背景下,基層政府要考慮村集體經濟的供養能力及對治理事務的承載能力。因此,村干部隊伍的半職業化是過渡型地區基層政府應對村干部權威弱化、降低治理成本與滿足治理要求張力的一種策略性選擇。
二、半工半耕
傳統農村是農耕社會,農業生產是農村的主要經濟方式。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工業化和城市化的推進,東部及沿海地區農村率先進入工業和加工業時代,傳統農業、手工業急劇衰落。遂昌地處江西、福建和浙江三省交界,總體上是一個由中西部向東部過渡的區域。由于九山半水半分田的資源稟賦,村民更多地選擇農林經濟相互補充的生產方式,既有耕作的農業習慣,也擅長利用豐富的山林資源。同時,由于處于市場的半中心區域,村民可以更加靈活地選擇在本地工作或外出務工,村莊因此形成了以務工經濟為主,耕作農業和山林經濟相互補充的三元經濟模式,并形塑了村莊半工半耕的經濟生活方式。
首先,老人基本上留在村莊,特別是子女已經成家立業的老人,他們沒有壓力,根據自己的勞動能力安排勞作,實現自養。其次,半市場中心區域與村莊獨特的資源條件形塑了當地中年人群體的彈性就業機制。最后,年輕人的生活面向在城市,他們大多在縣域范圍內務工,落腳到縣城,與中老年人為主的村莊仍然構成比較緊密的聯系。年輕人在城里,中老年人在農村,各自的預期都很穩定,聯系比較緊密。縣域社會因為經濟的多元化、家庭內部聯系緊密而變得更加具有流動性和互動性。
三、混合文化
從區位上看,遂昌東部和北部是相對發達的地區,在社會結構上呈現為原子化樣態;但西部和南部靠近江西和福建,曾是典型的宗族性地區,宗族姓氏觀念很強,以宗族為載體的地方文化也很深厚。當前,在村莊文化生活中,既有傳統文化元素,也有現代文化形式,傳統與現代因素相互交織融合。
一是廣場舞。由村莊50歲以上的中老年婦女自發參與,這在傳統型村莊是不常見的。二是婺劇。作為傳統劇的婺劇,融入了許多新時代的主題。同時,為了吸引年輕人,在樂器和表演上增加了許多現代元素。三是廟會。廟會當天,請和尚念經,四里八鄉的村民趕來燒香,或是擺攤做生意。廟會常超出村莊邊界,具有一定的區域性,是區域內的公共文化活動。目前,廟會的宗教儀式由專業人士操持,村民對廟會的參與屬于娛樂性和社交性活動。四是宗族活動。歷史上應村鄉各村均有宗祠和祖先信仰,現在保留祠堂的很少,但宗族活動在不少村仍保留著。應村村的傅姓因祠堂還在,每年正月舉行宗族祭祀活動。總體來說,與江西、福建的宗族活動相比,當地的宗族活動已缺乏儀式感和莊重感,宗族活動沒有生產出基于血緣的公共性。
四、原子化半熟人社會
傳統農村社會是熟人社會。人們因熟悉而自然地獲得相互信任、認可,并以熟人社會的規矩做人行事。在過渡型社會中,人們的交往既有熟人社會的特性,又缺乏生產公共性的能力,表現出原子化趨勢。一方面,自然村和村民小組依然是熟人社會,人們依據熟人社會的規則進行交往;另一方面,熟人社會的交往規則與秩序正在明顯減弱,大家自覺或不自覺的在事件中弱化它的作用,最明顯的是不再主動介入其他村民的個人生活,也不再熱衷于村莊公共生活。
村莊內的宗親關系和姻親關系,也是村莊社會生活的一個體現。宗親關系就是宗族認同,應村的宗族多已名存實亡,兄弟只是知曉和幫工。從姻親關系看,封閉的本地婚姻圈,密切了姻親之間的聯系,增加了彼此的互動頻率,姻親關系因此在地方關系網絡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特別是在需要幫工和互助的事件上,姻親往往重于宗親。發達的姻親關系進一步弱化了村莊內部的宗親關系,加劇了村莊的原子化進程。
在家庭內部關系層面,應村的代際關系不同于宗族地區和小親族地區,父母對子女的代際責任不強,代際分工也主要體現為父母對孫代的照料,而不表現為子代對父代的經濟剝削,日常經濟單位主要是核心家庭。
在公共生活層面,沒有形成一定的公共規則。本地村民組織能力和公共性低,有訴求無行動,文化活動需要積極分子牽頭才能形成和維持微弱的公共性,當積極分子不再主動帶頭,該組織或活動立即面臨衰弱和解體。因為本地的自組織參與者都是基于個人需求,沒有形成共同的公共需求,他們對組織沒有歸屬感,不會自發形成組織性。紅白事、唱戲與廟會都是公共生活,但也僅限于娛樂性滿足。
過渡型社會的治理樣態
"過渡型社會"之所以具有相對獨立性,關鍵在于我國是一個大國,區域發展不平衡且有厚重的歷史、文化和社會傳統。同時,自近代以來,我國一直處于趕超性發展階段,新因素的引入與成長和舊因素的弱化與消失都是一個漸進的、緩慢的、長期的過程。過渡就是新與舊、快與慢、外在的與地方的共同作用的過程。正是由于"過渡型社會"所具有的階段性和過渡性,便呈現出治理目標與治理需求存在張力、策略性應對突出和彈性治理鮮明等多重樣態。
一、治理目標與治理需求存在張力
浙江省地處我國東部沿海,經濟發達,社會發展多元,鄉村治理現代化水平在全國處于領先地位,但省內各地區的發展也存在不平衡。當前的鄉村治理總體上是問題導向的治理,自下而上的問題倒逼,是推動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重要動力。在自下而上治理需求和自上而下制度供給的雙重作用下,浙江的社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較高,且有浙江特色。政府對治理現代化的追求,意味著治理的精細化、專業化、技術化和標準化,社會治理創新是治理現代化的主要表現。當社會治理創新變為政府決策依據時,治理的高標準就不再是對一城一地的要求,而是具有政策和制度的普遍性,變成整個行政區域的治理目標和要求。
以省域為治理單元的治理現代化,在其推進過程中會因省內各市縣及鄉村發展的不均衡而出現適應性難題。最為突出的是,作為國家治理重要單元的縣,其治理受到縣域經濟、社會發展和財政能力等影響。因此,從省域層面提出的治理現代化要求,在推進過程中會因縣域財政能力、發展現實和社會治理需求的差異而不同,某些政策、制度可能與村莊治理需求不匹配。在此情況下,村莊只能一方面通過形式主義、文牘主義完成自上而下的任務及考核,另一方面根據村莊的條件解決治理中的實際問題,維持基本的治理秩序,在治理現代化與治理地方化之間尋求平衡。
農村環境整治典型地反映了現代化目標與農村社會需求之間的張力。對村干部來說,潔凈鄉村是中心工作,有自上而下的行政壓力,村干部必須貫徹落實;但在農民的認知里,垃圾分類是政府的面子工程,對他們的生活沒有實質改善,也不符合他們的生活習慣,甚至有了清潔員后,村民對衛生的自覺性反倒下降了。正是由于潔凈鄉村要求的標準化、技術化與農民的需求不匹配,無法得到農民的支持與參與,這項工作蛻變為以應付上級檢查為主,表現出嚴重的形式主義。
二、策略性應對突出
過渡型社會的治理因宏觀政策、制度的要求及經濟、社會和文化等因素的不同,治理中的策略性應對問題突出。
1.不顧及現實地完全遵照治理
在這種情況下,村莊會因治理現代化的高標準、高要求而出現新的治理問題。如完全遵照專業化分工要求,會導致村兩委統合能力變弱,村干部各行其是,甚至有可能導致兩委矛盾;完全遵照技術化要求,將村莊治理事務進行標準化操作,容易造成村莊治理的碎片化、形式化。典型的如在村莊推行網格化治理。按照上級要求,村莊設有網格員,負責排查村里的安全隱患、環境治理等問題,網格員有一定的工資,但工資是計件的,即按照做的事或發現問題的數量進行補貼。有網格員表示,每天要發25條信息,這些信息中的問題,不少是被制造出來的,甚至有個別網格員為了賺錢,會出現謊報問題的現象。網格化管理實質上是一種精細化的治理模式,這種治理模式對應的是村莊事務的復雜性。在浙江農村發達地區,因為村莊內有很多小作坊,村莊事務風險性較高,不可控事務較多、較復雜,網格化管理有其特殊優勢。但在遂昌,村莊事務發生的密度和頻率都比較低,村莊事務亦較為簡單,用網格化方式進行治理,一定程度上將村莊治理事務復雜化,容易造成資源浪費,導致官僚主義。
2.根據現實有限度、策略性地遵照治理
村干部在履行治理責任時,會遵照政策和制度要求行事,以求客觀上符合政策和制度要求,避免在政策考核和制度巡查中被追責。但同時村莊治理又不完全是應付上級黨政部門的政策與制度要求,而是基于村莊的現實與需求。如在項目進村中,村干部會為村民爭取各種利益補償,或是在其他方面補償項目建設中利益受損的村民。另外,在村莊內部事務上,村兩委也有積極性,會主動對接村民的各種需求。如修竹山道、廊橋和資助老年協會組織建設,村莊為及時化解村民之間的矛盾,還創制了"民事村了"制度,保證了村莊治理秩序的穩定。
三、彈性治理鮮明
技術治理雖有其優勢,但有時并不符合過渡型社會的治理需求,甚至可能導致新的政策困境,使政策難以落實或者產生新的矛盾,村級組織只能以應付的方式進行模糊治理。但這種彈性治理卻十分符合村莊實際,是一種實踐智慧。應村在土地確權過程中,因為衛星拍照誤將顏色相近的茶山和山林與土地混在一起,且在畫出的圖紙上以序號標注土地,即使文化水平較高的村干部也看不懂圖示,村民平日以地標區分土地,更加看不懂圖紙,只是隨便簽名就當作確認了。當土地證下發至村里時,村干部意識到其中的問題所在,因怕引起混亂不敢將土地證發給村民。村民來村里詢問時,村干部則以土地證還未下發為由進行搪塞,避免產生混亂,以保證農民土地權利的穩定性。
此外,對上級提出的村莊治理規范化與精細化要求,村莊會根據集體經濟情況和村莊治理事務的綜合性特點開展工作。一是基于村集體經濟能力和治理事務考慮,村兩委采取各種策略,以降低治理成本,提高治理效率。二是在形式上將村"三委"干部進行分工,責任到人,但在具體實踐中,仍然實行書記領導、干部分管和綜合協商,對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治理事務實行統籌和綜合治理。如村監委主任兼任村黨總支副書記,村監委對村"三資"和村務的監管是參與式的,而非組織外的,等等。由此可見,過渡型社會的治理具有很強的彈性。
鄉村治理現代化的社會基礎
過渡型社會所呈現出的治理樣態,反映了過渡型社會對治理的需求及其實踐的限定。鄉村治理是國家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實踐過程總是處于特定的國家與鄉村社會的互動之中。一方面,國家的宏觀制度變遷、國家的戰略安排和階段性目標、國家的能力和意志決定著鄉村治理的目標和方向;另一方面,鄉村社會的性質、鄉村社會的結構與變遷也深刻地制約著鄉村治理的過程與效果。鄉村治理現代化正是在這樣的互動和基礎上展開的。鄉村治理現代化包括治理體系現代化與治理能力現代化兩層內涵。"鄉村治理體系現代化是指用現代治理技術替代傳統的治理手段,用精準到人到戶的政策替代傳統以村莊為單位的模糊政策,用規范化、程序化和規則化的治理體制替代人格化和隨意性強的傳統治理體制;鄉村治理能力現代化則是指提高國家對基層事務的干預能力,更好地實現國家預定的政策目標。"鄉村治理現代化除受國家意志和能力影響外,還受到鄉村社會性質的影響。鄉村社會的性質即是鄉村治理現代化需要面對的社會基礎。對鄉村治理現代化社會基礎的討論可以從兩個層面展開。一是橫向層面,即鄉村社會結構及其區域差異;二是縱向層面,即鄉村社會變遷及其階段性。
一、鄉村社會結構及其區域差異
我國地域廣大,鄉村社會的結構差異是鄉村治理現代化的重要基礎。當前,鄉村社會結構的突出特征是區域差異明顯。筆者曾以農民行動單位為視角,將全國的村莊劃分為四種類型。宗族型和戶族型村莊主要存在于南方農村地區,其社會結構表現為強大的宗族性。在這類村莊,源于血緣與地緣的結構性力量和公共性規則,對每一個宗族的成員發揮著指導性和強制性作用。依托"權力的文化網絡",宗族性資源為制度運作提供了有效的組織基礎和行動能力。
小親族型村莊主要集中于北方農村地區,其明顯特點是村莊多姓聚居。村莊內存在多個小范圍的血緣集團,并且形成以小親族為單位的派系力量。由于小親族是一個十分緊密的小群體,村莊缺乏一個廣泛認同的權威,村莊權力結構不穩定,村莊政治表現為眾多小親族之間的博弈,村莊主要干部之間矛盾突出,公共事務難以落實。
原子化村莊主要存在于中部農村地區,其顯著特點是村民既缺乏血緣認同,也缺乏地緣認同。村莊因為缺乏公共性規則,社會關聯度低,村莊政治結構不穩定。村干部選舉或是存在賄選,或是無人競選。村干部腐敗的發生率較高,且極易結成分利集團。村民的個體化傾向突出,"搭便車"心理強,集體行動難以達成,村莊治理秩序混亂,問題頻發。
可見,不同類型的村莊,農民的行為邏輯和治理狀況差異巨大。宗族型和戶族型村莊,血緣是農民認同與行動的依據,村莊中的制度可以依賴"權力的文化網絡"被激活,進而在村莊治理中發揮作用;小親族型村莊,村民依照血緣和地緣行動,村莊中較強的競爭性帶來政治上的不穩定,從而使制度運行受阻,治理成本增加;原子化村莊,村民遵循私人性的行為邏輯,村莊因缺乏"熟人社會"的內生規范,制度難以生根,治理性問題嚴重。鄉村治理現代化正是在這樣的社會結構中展開的,差異化制度安排和實踐,是鄉村治理現代化的基本要求。
二、鄉村社會變遷及其階段性
鄉村社會變遷及其階段性亦是鄉村治理現代化的基本前提和基礎。傳統鄉村社會的治理主要依靠宗族、宗教、地緣等組織,是一種地方自治體制。近代以來,隨著現代國家的建立,國家權力介入鄉村社會,導致了鄉村治理的內卷化。新中國成立后,尤其是人民公社體制的建立,鄉村社會實行政社合一治理模式,傳統的鄉村社會自治被國家自上而下的權力體制所取代。改革開放后,人民公社體制被廢除,鄉村社會確立起"鄉政村治"模式,在村一級實行村民自治。雖然由于國家的大力推動,全國各地的村民自治實踐普遍取得了極大的進展,但進入二十一世紀后,隨著鄉村社會的巨變,鄉村治理現代化面臨新的環境、基礎和條件。
賀雪峰認為,鄉村社會和鄉村管理體制或制度是影響鄉村治理現代化的兩個重要變量。他將中國農村劃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農村人口流出、留在村莊農民仍然從事傳統農業的中西部農村地區,這些地區的農村雖然與傳統封閉型農村已有較大差異,但仍然保持了傳統農村的主要特征;另一種是農村人口流入、村莊工業化程度很高,農民主要收入來自二、三產業。東部沿海發達地區的農村已經成為沿海城市帶的一部分,從農民收入、就業到農村社會結構、生活方式、居住方式等等方面都與傳統農村差異極大,某種意義上接近城市或就是城市的組成部分。同時,將鄉村管理體制分為從城市管理體制中借用過來更加現代、規范、復雜及正規的體制和傳統管理體制。由此,賀雪峰建立起了農村社會與鄉村管理體制的四種理想類型,即傳統村莊與傳統體制的匹配、城市化了的村莊與傳統體制匹配、傳統村莊與現代體制的匹配和城市化了的村莊與現代體制的匹配,并認為鄉村社會只有形成與之相匹配的鄉村管理體制,才能實現可行的基層治理現代化。
鄉村社會形成與之相匹配的鄉村管理體制,意味著鄉村治理現代化需要有相應的社會基礎,這個基礎就是鄉村社會的結構與變遷。鄉村社會結構及其區域差異和鄉村社會變遷及其階段性是認識"過渡型社會"的兩個側面。從傳統農村和城市化的農村分析鄉村治理現代化的基礎,具有理想類型的性質,也具有現代化理論的二元思維特征,對變遷之中農村社會結構的差異性、區域性關注不夠,而這正是本文提出"過渡型社會"的初衷。"過渡型社會"是對社會轉型過程的立體性認識,旨在將轉型社會看作一種相對獨立的、具有明顯階段性特征的社會形態,進而為認識鄉村社會的轉型與鄉村治理現代化的關聯性提供方法論啟發。
結論與討論
我國是一個具有五千年文明歷史的大國,非均衡是社會發展的重要特征之一。"在中國這樣一個地域遼闊、人口眾多、歷史悠久的國度里,政治社會狀況異常豐富和復雜。在國內的不同地方、不同社會組織單位、不同人群里的政治狀況既有許多相似和共同之處,更有著不少的具體差別,表現出非等同性、非一致性的非均衡特點。"這種非均衡不僅表現在不同地區農村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發展水平上,而且表現在不同地區農村發展轉型的階段性和復雜性上,非均衡性成為當下中國社會發展的一個總體性事實。過渡型社會及其治理是中國農村社會發展非均衡性的一個具體表征,探究過渡型社會有助于為推進鄉村治理現代化提供方法論啟示。基于浙江遂昌的調查發現,在如遂昌這樣的過渡型地區,由于其在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上所表現出的階段性和過渡性特性,其在治理上呈現治理目標與治理需求存在張力、策略性應對突出和彈性治理鮮明等多重樣態。這些特性和難題反映了治理的現代化與處于過渡階段的鄉村社會之間的張力。因此,在鄉村治理現代化背景下,如何深刻把握不同地區農村社會發展的階段性,夯實鄉村治理現代化的社會基礎,對于有效提升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
進入二十一世紀以來,我國大部分農村地區正在向"過渡型社會"轉變,大的統一性正在形成,差別正在縮小,但這個過程是漸進的、長期的。"中國似乎正在經歷時空壓縮。今日之中國,前現代、現代和后現代社會元素同時出現。不同區域,因為不同的自然、歷史和文化積淀,這些社會元素的組合形態也有不同,而它們又構成了一個完整的中國。"通過鄉村治理體系現代化來提升基層治理能力,既取決于鄉村治理體系自身的科學性,也取決于鄉村治理體系與基層社會的匹配程度。當前,鄉村治理現代化面對的是正在轉型的、形態各異且不規則的"過渡型社會",作為一個歷史過程的鄉村治理現代化,其不僅需要適應國家意志和能力的變化,也需要在深刻認識鄉村社會的區域差異及轉型階段性的基礎上,在治理現代化與具體形態的鄉村社會之間進行科學合理的匹配,以提升鄉村治理現代化的實際效果。
引用本文:[1]羅興佐.過渡型社會與鄉村治理現代化[J].華南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1(2):119-127.
作者簡介:羅興佐,男,江西吉安人,西南政法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為農村社會學、基層治理。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華南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1年第2期【城鄉社會】欄目(有刪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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