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鄉村被視為是中國社會結構中最基礎、最穩定,也是最具特色的部分,它有廣闊的空間,差異的區域,特色的鄉土風情,牢固的血緣地緣關系,穩定的鄉土秩序、封閉的社會結構和獨特的生存智慧;描述這幅散發著濃濃鄉土氣息的村莊圖景的文字汗牛充棟。隨著鄉村振興戰略拉開帷幕,鄉村話題引起越來越多人的關注。人們發現一百多年來的社會變遷尤其是近四十年的改革開放,早已使這一切發生了翻天覆地變化。所謂“千年未有之變局”形象而深刻地揭示了當下中國鄉村的歷史方位和現實境況。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改變了鄉村延續千年的空間格局、社會結構,也使傳統農村社會的鄉風文明漸行漸遠。取而代之的是一個轉型社會新的生產方式的萌芽、新的尚在孕育中的社會結構、以及混雜多元的價值訴求、變化中的道德風氣和新舊交替的倫理關系。這一轉型和變遷將是一個漫長的、曲折的歷史過程,其中雖有諸多不確定性,但總體趨勢朝向現代法治、自治和德治并舉的新型鄉村、以農民為職業的現代農民,以及以現代農村、現代農民為基礎的現代農業這一目標方向。那么,這一目標的內在價值取向是什么?將會構筑怎樣的倫理秩序?如何以及塑造什么樣的鄉風民德?這是人們共同關注的現實問題,也是值得反復研討的學術問題。
鄉風民德之變與不變
去年我在六個省份做鄉村道德文化振興調研時,發現無論是在西北貧困地區,還是在中部南方山區,抑或東部經濟發達地區,人們想象中的傳統鄉村那種有著悠久歷史的禮儀風俗、社會風尚大多已不復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已經七零八落的傳統習俗夾雜著現代商業社會金錢至上的風氣,借助現代科學技術的便捷手段在曾經封閉落后的鄉村風行一時;強勁的市場經濟、城鎮化,現代科學技術這些現代化浪潮正以不可阻擋之勢滌蕩著曾經封閉自成一體的鄉村社會結構和倫理秩序,動搖著有著長久歷史的城鄉二元結構,城鄉之間的壁壘隔膜正在一步步被打破,舊有鄉風民德在城市生活方式、工業生產方式、現代交往方式的裹挾下已經并正在發生深層變化,新舊價值觀念碰撞、沖突、交融,看似混亂的現象背后一種新的鄉村社會秩序和城鄉關系正在孕育之中,已是不容置疑的事實。正如布蘭頓所言:人之所以不同于其他生物,就在于人能夠遵守規則和規范,人是規范性的動物。正處于社會轉型的大變革時期的21世紀中國鄉村日常生活中的農民,同樣需要用新的規范取代舊規范,在舊秩序的基地上建立新的秩序。
在傳統中國,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家在中國歷來被視為國家之根本、社會之基本單元。梁淑溟曾有個被普遍認可的著名論斷:中國是倫理本位的社會。家庭倫理關系是維系鄉村社會倫理關系的基礎,家庭話語權的變化可以說是家庭倫理關系中體現鄉風文明的一個風向標,折射出這種變化帶來的家庭成員的地位和命運的改變。當下鄉村家庭話語權最明顯的變化是倫理色彩的淡化和家庭事務話語權的轉移。如果說傳統中的家庭話語權通常掌握在長輩、年長者手中,處理家庭事務,他們往往一語九鼎。如今則不同,在絕大多數家庭,代表家庭處理事務的話語權已從家庭的長輩、年長者手中轉移至為家庭謀更多經濟利益的成員手中,最有話語權的是掙錢最多的家庭成員,尤其是外出打工者。這一變化意味著傳統家庭權力維系機制已被打破,長輩與晚輩家庭地位的轉換,意味著長輩尤其是年邁的長輩隨著年齡的增長、身體的衰弱、勞動能力喪失而逐漸變成弱勢者,意味著經濟能力取代人倫秩序、差序格局成為決定家庭成員地位的重要因素。傳統以孝為重的家庭倫理面臨嚴峻挑戰。而國家社會保障體系和家庭發展的社會政策體系的不完善,也使得很多家庭晚輩在贍養、照顧長輩的日常事務中力不從心、難以維系。其結果是相當部分農村家庭年邁的長者晚年境遇不幸。換言之,家庭倫理并非單純的倫理問題。無論我們承認與否,家庭、家族、鄰里,乃至鄉風民德的變化均難以逆轉、影響深遠。
不過,在與村民深度訪談中,依然會發現有一些熟悉的東西在不經意中從他們的言談舉止流露出來,那些熟悉的東西就是經過現代化浪潮沖洗后留存下來的傳統鄉風民德。一些祖輩流傳下來的倫理觀念,在今天的鄉村依然有著生命力,比如家庭和睦、贍養老人、合家團圓、設身處地、由己及人等等,是因為這些傳統觀念承載著人們的美好情感和共同的價值觀,其賴以生存土壤的家庭依然存在。在村莊氛圍熏陶下,這類無形的老規矩已成為大多數村民認同的道德規范和行為準則。傳統節日尤其是春節中的一些習俗禁忌是以民俗形式呈現的民族的精神傳統、道德規范和審美情趣,這些肇始于農業文明的節氣寄托了中國人千年的情感、理想與希冀,至今仍是全球華人共同的精神家園。而一些事關人的生老病死、婚喪嫁娶的各種禮儀儀式,以及滲透其中的崇敬祖先、敬畏自然、綿延子孫等這樣一些神圣性觀念也依然存在,并在不同程度上,以不同形式被村民們遵從,規約自己的行為。人們可以從中讀出人的故事、品嘗人間百味。在很多鄉村,葬禮是離世者的親朋到場最為整齊的場合,其隆重程度甚至超過婚禮,因為他們相信這是送別逝者去另一個世界的最后機會,在那個世界有自己家族的祖輩先人,離世的親朋們會在天堂相聚、分享人世間的喜樂悲哀。即便在遙遠城市打工的親人也會想方設法、不辭辛苦、千里迢迢趕回家鄉參加葬禮。這些世俗的、神圣的觀念儀式豐滿充盈著村民們的精神世界,讓他們的世俗生活有了精神寄托而充滿超越現實的意義。正如柏拉圖所說,善的存在是人的倫理追求的一種必然性結果。正是這些依然活在農民日常生活中的倫理觀念與神圣性觀念成為他們與先人心靈對話、祈求祖先護佑的精神通道,和為人處世的良知與智慧。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社會變遷中變化最大的是人心,那些不變的最根本的也是人心!我們需要冷靜思考的是:在這過程中,我們得到的是什么?失去又是什么?如何才能在社會變革中遏制人性中的惡,固守內心深處的善良?
土地、農民進城與城鎮化
鄉村倫理秩序是一種無形的秩序,表現為一套行為規范和鄉風民俗的鄉規民約,規訓鄉民向善避惡,蘊含著兒女對父母的盡孝之道,也昭示著長輩對子孫的身教言傳之范。其傳導機制以家庭家族為基礎的代際相傳,而家庭家族中的長者和鄉村的知識精英則是傳導機制的維護者和引導者。世代相傳的道德規范、行為規則和處世智慧,共同構筑鄉民的精神世界、延續鄉村社會的倫理秩序。傳統的鄉村倫理秩序有其自然形成的內生機制,即其得以產生、作用、傳承的制度和機制,包括生產方式、社會結構、鄉村治理等。其中最具基礎性的是在農耕文明中舉足輕重中的土地制度,在當時的生產條件下,土地是農業最基本的生產資料,是農民的賴以生存的“命根子”和主要的家庭財富。費孝通認為,傳統鄉村的經濟結構是一個個并存排列在無數村子里的獨立小農。經濟學史學家龍登高長期實證研究的結果證明:基于土地私有和市場交易的個體農民獨立的小土地經營更具有生命力和競爭力。正是這種中國特有的土地制度造就了農業文明時代龐大的農民中產階級,形成了經濟與社會的相對穩定性。這一頗有創見的結論對于我們理解傳統鄉村以土地制度為核心的經濟結構的本質特征,繼而探究奠基于此經濟結構之上的傳統鄉村治理和倫理秩序有重要的啟示意義。在長期穩定的鄉村經濟社會條件下,農民以家庭家族為單元世代與土地緊密關聯在一起,鄉村自治與中央政權的行政力量相配合,形成一個自成一體的封閉社會,而鄉村自治的主要力量來自延續千余年的科舉制度培養的眾多底層知識分子,他們是出生、成長、生活在本土的鄉紳,是土生土長受人尊敬的鄉村知識精英階層。他們有土地、有知識、有身份、有地位,家族有實力,其中不少人曾做過官,與上層有千絲萬縷的聯系。他們中的大部分極為重視并懂得如何證實、維護自我與家族的道德形象,以家訓家規家風為載體的家族文化不僅是其家族成員的行為規范,對鄉民也有正面引導的影響作用。鄉紳是一個較為特殊的階層,他們在鄉村治理中的權力很大部分是中央政權默許或授予的。費孝通在《中國紳士》一書中對鄉紳階層有過詳細描述。就這一階層的個體而言,良莠不齊,所起的作用也因人而異。既有橫行鄉里、欺壓鄉民的鄉紳;更有深受儒家思想浸潤、有擔當有情懷,抱有為民效力的理想的鄉紳,平時主持鄉規民約,管理村莊的共同事務,承擔稅賦,維護儒家文化的權威,揚善戒惡,維系鄉村倫理秩序;災年則施粥施藥,賑濟災民,以補中央政權在地方的力所不逮。這一鄉村社會特殊階層在國家的政治生活中發揮向上鏈接國家政權系統、補充國家在底層社會的行政力量,往下則兼有管理鄉村公共事務之責和引領教化鄉風民德的作用。鄉紳階層作為一個整體而言,是傳統鄉村社會結構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鄉村治理中起到不可忽缺的整合作用。但在近百年的一系列社會變革中,傳統封閉的鄉村社會體系被打破,曾經在鄉村社會治理中扮演重要角色的鄉紳階層,隨著科舉制的廢除而逐漸式微消亡,作為鄉村社會基本單元的家庭家族關系發生劇烈變動,以土地制度為核心的政治經濟制度及治理方式也幾經演變。1949年之后,政權力量延伸至鄉村,建立相應的行政管理體制,農村走上集體化道路,土地制度為集體所有制,農民在集體的土地上干活掙工分。至“文革”期間,儒家文化受到嚴厲批判,“仁愛”、“忠孝”等價值觀被打落在地,傳統人倫關系受到沖擊,世代相傳的鄉風民德遭到破壞,這一切都在人們心靈留下深深的烙印。但作為鄉村主體的農民,其身份卻沒有改變,他們依然被牢牢束縛在集體所有的土地上。
直到20世紀80年代改革開放,隨著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鄉鎮企業、農民工的相繼出現,現代化浪潮一波猛過一波地沖擊著傳統鄉村的生產方式,鄉村真正開始了前所未有的劇變,其力度超過之前鄉村經歷的所有革命運動、政治變革,這種大變革深深地動搖了傳統鄉村的根基,鄉村社會倫理秩序的內生機制不復存在,其中最根本的原因是城鎮化帶來的鄉村人口結構的變化:年輕人離開鄉村去外地讀書,青壯年勞動力進城務工,鄉村幾乎所有人力資源都流向了城市,留下的是老人、兒童和部分婦女。老人和婦女成為種田的主力,這意味著從事農業生產的勞動力老齡化、素質下降;廣袤的鄉村隨處可見大門緊鎖的新樓房,長期無人居住的宅院日益破敗,因傳統農業生產方式難以為繼而撂荒的土地雜草叢生;沒有年輕人的村莊失去了活力,沒有文化知識支撐的村莊沒有未來。除了鄉村內部的變化在改變著鄉村的面貌,城鎮化也正在快速改變著鄉村的命運,一些老城市的擴張將其附近的村莊夷為平地并建設起新的樓房、廠房、公園、度假村,更多新城市的建設使越來越多的村莊消失在現代化的浪潮中。隨著村莊一起消失的還有支撐村莊運轉的倫理秩序和鄉村文化。
面對鄉村如此翻天覆地的巨變,有人斷言中國鄉村正在經歷“老齡化”、“空心化”的過程,并將無可挽回地走向衰敗,曾經的鄉風民德也終將成為留在人們心中的記憶。果真如此,還是鄉村正面臨一次由傳統向現代轉型的歷史機遇?在時代大背景下,從中國現代化歷史進程的視角看這個問題,答案無疑是肯定的。因此,值得期待的是,傳統鄉土性漸漸褪去的農村鳳凰涅槃、浴火重生;與之相應,職業化的新鄉民成為現代鄉村新紀元的主人,伴隨著新鄉民的精神成長,經過現代洗禮的鄉村倫理得以重構。
倫理、法治與善治之路
如前述,傳統鄉村倫理秩序的分崩離析緣起于鄉村生產方式和社會結構的變革。傳統農村生產方式是一家一戶小農生產方式,其基礎是土地私有,即便是1949年之后的鄉村集體化運動中,一家一戶的農民小土地生產方式變一村為一個集體生產單位,也沒有從根本上改變其小農生產方式的性質,以及以此為根基的鄉村熟人社會的封閉性特征。傳統儒家文化雖然已不再是國家主流意識形態,但數千年歷史的文化浸潤,使其中尚未被時代淘汰的那部分在鄉村日常生活、禮儀儀式中依然有一定生命活力。面對已經不是原來面貌的鄉村,一方面我們必須正視因傳統鄉村巨變而引起的“將來誰來種田?”的社會焦慮,農民因進城務工導致親人分離的情感缺失和傳統鄉村共同體的解體,以及鄉村“空心化”帶來的歷史文化斷層。另一方面,我們也要看到,鄉村社會正處于農業文明向工業文明的轉型之中。陣痛不可避免,也給人以希望。市場經濟的觸角已延至這里,城鎮化裹挾流向城市的農民,他們已經感受并體驗了城市文明的魅力,逐漸熟悉城市生活方式,有了在陌生人社會生活工作的經歷,其中一部分人已經留在城市或將成為城市新的市民;即便返回或留在鄉村的村民也開始在生產過程中接觸市場概念,借助現代通信手段了解外面的世界,因而其生產方式、生活方式、交往方式深受現代觀念的影響,或者接受那些以前未曾接觸過的觀念并放棄曾經認為毋庸置疑的觀念,或者因不同價值觀的沖突而遭遇情感認同的困惑。具體到每個人則因其生存境遇的不同,影響的程度和廣度各有不同,價值觀念呈現出多樣性的階段性特征;或者可能因為生存境遇的變化,情感互動受挫,情感體驗波動,個體價值觀的情感認同過程也可能呈現暫時中斷或認同對象的轉移。城市生活方式中對物質文明的追求高于對精神文明追求的現象也存在于當下的鄉村:一些進城務工的青年農民工接受了平等觀念,卻沒有培植起契約精神;認同更具個性色彩的婚戀觀,卻淡化了婚姻關系的責任與義務;追求更多個人財富,卻墜入金錢至上的泥坑同樣不可否認的是,城市生活方式與交往方式中獨立、自由、規則等現代文明價值觀會隨著農民工在城鄉之間的頻繁流動而在鄉村傳播,給鄉村帶去新的風氣。替代傳統道德教化體系的精神文明教化體系尚未形成,價值觀紛雜多樣正體現了轉型期鄉村社會鄉風民德的重要特征。
我們知道,道德教化、精神文明普及與現代倫理建構需要通過日久天長的文化浸潤、靈魂啟迪、價值認同來完成。而人是在日常生活的經驗中認同、接受善惡的道德標準,學會判斷世事中的善惡的,一旦在情感上認同并學會遵守規則與規范,便會經歷由內心感受到外部行動的過程,并最終將內化于心的道德標準約束自己的行為,繼而以之評判自身的道德認知和行為方式。道德標準與規范是外在并超越人自身的,接受了它就意味著承擔起維護捍衛它的責任,并將這種責任作為自己行為的動力。接受了一種道德標準,實際上就是在情感上認同某種價值觀、找到了歸屬感。情感作為人之為人的一種本質特征,也是人性的剛性需求,是人與人心靈互動、交流的前提,就如亞當斯密在《道德情操論》中討論同情這一人類共同情感時所言:人之同情的感情絕不只是品行高尚的人才具備,即便是最殘忍的惡棍,即便是嚴重違犯社會法律的人,也不會喪失全部同情心。也許是曾經的貧窮限制了想象的空間,人們常常忘記了人不僅需要豐富的物質生活,也需要充實的精神生活這個常識,導致物質與精神的普遍失衡。生活在現代社會的人往往會忽略很多自然與人性中有價值的東西,比如人與自然的和諧共處,人與人之間的愛,對生命的敬畏和對死亡的理解當人們意識到遺忘的后果,開始思考生命和存在的意義和價值時,便會希望找回人性中被遺忘的最珍貴的東西,比如良知、同情心;發現日常生活中依然有著頑強生命力的那些傳統美德:比如仁愛善良、堂堂正正、守護相望。其實,這些美德并非抽象空泛的概念,而是一種豐盈的德性文化,其背后有一整套與我們生存、生活密切相關的關于生活規范性和合理性的建構亦即韋伯所謂的“意義世界”。各種“回到傳統”、“復興傳統”的口號和努力,無非是希冀并嘗試在大浪淘沙后的德性文化的濡染教化下找到建構現代倫理的可能性。
然而,城鎮化的快速推進、工業文明和現代科學技術廣泛傳播,傳統鄉村將隨著傳統農業生產方式的消亡而終將消失,似乎是不爭的事實;一并消失的還有關于這些村莊的變遷史和家族故事,以及隨著載體的消失而消亡的文化傳統、家風家訓家規。即便保留下來的村莊,其鄉情村史也將隨著村中的年長者的離世而消失。那么,如何在重建中延續傳統?回望歷史,體驗鄉情,發掘農耕智慧,傳承文化活的靈魂,接受精神滋養,無疑是重建不可忽缺的內容;盡可能保留那些一旦失去再無可能彌補的歷史文化遺產,清楚地知道自己從哪兒來,才能更清楚地明白自己將要往哪里去。然而,簡單提出回到過去,恢復傳統,脫離當下實際,只能是空談;而一味強調現實的特殊性,割斷歷史,則使文化建設和倫理重建失去根基,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我們主張一種基于中國人生活經驗,且充分吸取總結中國本土經驗和文化傳統的德性文化和現代倫理。
“風俗者,天下之大事,求治之道,莫先于正風俗”。鄉風民德是鄉村治理的靈魂,其引領風氣、凝聚人心的作用無可替代。營造鄉村道德文化的氛圍,重視鄉村歷史場所的教化功能,重啟家風家訓和村史的修撰,無疑是潤澤鄉民、記住鄉愁的有益嘗試。對于個體的人格而言,如何在與道德文化和倫理秩序建構的互動中完善自身,顯然是不可忽缺的一個環節。中外先哲們都十分重視道德人格的塑造,視為人的精神之成長、成熟:如柏拉圖的“善高于存在”;孔子的“導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第24屆世界哲學大會的主題“學以成人”也是此意。精神的成熟首先在于“善”根植于心,具有完整的道德人格,選擇自律為行為準則。從不成熟到成熟,精神經歷了一個成長的過程,人性中潛在的善得以激活培育,進而發出善的行為,終有完善的道德人格。人性中的惡則需要規則和制度方能遏制。因此,現代文明的建立須有效的約束機制,除了人的內在自我約束,亦即道德人格的完善,更重要的是外部制度約束。當人的內部自我約束尚未建立起來,不能使行為者自覺主動對自己的行為有所約束時,外部制度約束就會發揮作用。現代鄉村框架下的倫理建構,固然需要傳統資源的借鑒和當下經驗的總結凝練,但批判的維度不可忽缺,更有待于現代民主與法治的規制和護佑,而公序良俗、民主法治也須體現現代倫理和道德精神,才能走上善治之道。
作者單位:中國社會科學雜志社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華中師范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20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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