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山西十村千戶為例
【摘要】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和農戶收入水平的提高,農戶借貸行為呈現兩極分化趨勢,即與借貸水平不斷上升相對應的是借貸面的不斷萎縮,農戶借貸行為越來越不活躍,主要原因并非信貸約束,而是農戶收入增長和投資機會缺乏;從借貸來源和用途看,農戶借貸主要來自于民間,正規金融機構在滿足農戶借貸需求方面的作用非常有限,且受到經濟周期和政策的顯著影響;低收入農戶借貸用途還主要停留在生活層面,而高收入戶具有明顯的負債經營特征,且更可能從正規金融機構獲得貸款;民間金融是農戶從農業向非農業轉型的助推器,而正規金融是非農戶實現快速增長的加速器。因此,深化農村金融改革,讓農村正規金融在農戶向非農戶轉型過程中提供低成本和便捷的信貸支持,有助于加速農戶經濟轉型,助力農戶經濟增長更上一個臺階。
【關鍵詞】借貸行為;民間借貸;農村金融
一、引言
農業是一個生產周期性和季節性特別強的產業,在農業生產經營的過程中,農戶家庭不僅面臨較高的自然風險,而且面臨很高的市場風險。因此,為了應對變化莫測的風險,特別是當下中國農業保險市場還不成熟和完善的情況下,農戶家庭需要通過大量預防性儲蓄來應對各種風險,這通常被認為是中國儲蓄率高的原因之一。與此同時,當預防性儲蓄不足以應對風險時,借貸就成為農戶家庭應對風險的主要途徑。遺憾的是,由于農村金融改革的相對滯后,正規金融服務一直是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中薄弱環節,目前已成為制約農村經濟發展的一個“瓶頸”[1],于是非正規金融便成為農戶借貸的主要來源。對于農村金融市場,學術界一直存在兩種觀點:一種觀點從信貸供給視角出發,認為農村金融服務供給不足,中國農戶普遍面臨著嚴重的信貸約束[2][3],據李銳等[4]的測算,中國農戶金融抑制高達70.92%;另一種觀點從信貸需求視角出發,認為大部分農戶的信貸需求可以得到滿足,農戶融資問題更主要的原因是農戶信貸需求較低,而信貸需求低的原因在于農戶收入較低和投資機會缺乏[5]。根據信貸約束的觀點,解決農戶資金問題的主要措施就是增加農村金融供給,進入新世紀的2003年,國務院啟動了新一輪的農村金融改革,到2012年正好是十年,如果信貸約束論的觀點成立,那么農戶信貸約束問題將得到一定程度的緩解。但如果農戶不存在信貸約束,那么農戶的借貸行為會隨著農戶收入的增長而下降。為了對農戶是否存在信貸約束問題有一個清晰的把握,本文以山西為例,運用農村固定觀察點的農戶跟蹤觀察數據(1986-2012)對農戶借貸行為及其變遷過程進行分析,考察不同收入和經營類型農戶的借貸行為及其差異,為進一步研究農村信貸約束問題提供一個基礎的判斷依據。
二、農戶借貸行為及變遷
借貸通常包含兩個方面,一是借入,二是借出。隨著農村金融改革的不斷深化,傳統農戶面臨的金融環境已經發生了巨大變化,農戶借貸行為也發生了較大變遷。
(一)借貸水平及構成變化
隨著時間的推移,山西十村農戶家庭平均年末借貸水平呈現一種穩步上升趨勢(表1)。相對觀察初期,2012年農戶家庭年末借入與借出款余額分別提高了7.73倍和16.13倍,凈借入余額提高了70.80%,年平均增幅分別達到8.69%、6.20%和2.08%。扣除物價因素(山西2000年為100),在整個27年的觀察中,農戶的借入與借出水平分別增長了90.07%和2.73倍,年均增速分別僅為2.50%和10.86%,凈借入水平的年均增速僅為0.92%。從借貸水平增長速度變化看,農戶家庭的借貸增長經歷了一個由快到慢再到負增長的過程;就借入款的余額增長速度變化看,在1986-1990年期間,平均增速為35.34%,到“八五”期間降至5.27%,“九五”期間微升至5.44%,到“十五”期間則進一步降至2.71%,到十一五期間則轉入負增長,為-7.69%,在“十二五”的頭兩年中,繼續負增長,但有所收窄,為-6.03%。這一結果表明:在山西十村,農戶家庭資金借貸行為越來越少,特是2006年全面取消農業稅后,隨著農戶收入的增長,農戶家庭借貸增速進入負增長時代。一定程度上也表明,隨著農戶收入的增長,農戶信貸約束得到了部分緩解,下文還將繼續對此進行分析。
(二)借貸來源及其變化
就借貸資金來源看,雖然歷次農村金融改革都以解決農戶融資難的問題為導向,但實際效果卻不如人意,無論是從年末借款來源,還是當年累計借款來源看,農戶來自正規金融機構的借款都非常少,來自私人借款占絕對主體(見表1、表2)。就當年累計借入款來源看(見表2),在1993-2012年民間借貸比例平均達87.63%,來自銀行的比例僅占11.62%。從時間變化趨勢看,進入90年代中后期,農民的借貸來源受國家宏觀政策影響十分明顯,貨幣緊縮政策一度使民間借貸明顯加強,到1999年來自民間借貸的比例高達96.51%,但進入新世紀后,隨著糧食5年連續大幅減產(1999-2003),再次引起了政府對“三農問題”的高度重視,隨著政府宏觀政策的調整,農民借貸中來自銀行的部分逐漸增大,到2005年這一比例上升至22.21%,較1999年最低點3.49%提高了近20個百分點;隨后受到次貸危機的影響,農戶借貸來自銀行的比例出現斷崖式下降,再次降至10%左右。這一變化結果表明,在山西十村農戶家庭的借貸以民間行為為主,正規金融機構服務“三農”的能力還相當有限,并且這用有限的金融供給服務還收到宏觀經濟周期和政策的顯著影響,持續性和穩定性均較差。事實上,金融深化改革以來,在商業銀行“三性”(流動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經營原則的指導下,服務三農的正規金融如農村信用社、中國農業銀行以及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均在不斷地收縮農村戰線,中國農業銀行幾乎將銀行網點收縮至縣一級支行,剩下的農信社和郵政儲蓄銀行輪為農村資金的抽水機。雖然改革開放以來,中國金融業得到了長足發展,但服務于“三農”的正規金融機構卻離農村、農業、農民越來越遠,歷次的農村金融改革都沒有將農戶貸款難問題予以根治,根源在于商業銀行的經營原則與農業資金需求結構不匹配,農業資金需求是長期的,其只滿足商業銀行經營的“安全性和盈利性”要求[6]。
利息是資金機會成本的反映。在新世紀之前,民間借貸的付息比例是比較高的,在觀察的前10年(1993-2002),其民間借貸的付息比例平均為26.64%,最高為觀察初的36.58%(1993年);進入新世紀(2003-2012),隨著新農政的實施,民間借貸平均付息比例呈大幅下降趨勢,平均為5.39%,到2012年民間借貸付息比例降至為個位數,僅為1.46%。這是因為在山西十村,農戶家庭的借貸用途主要以生活性借貸為主,而“兩情”借貸更多是體現了互助和互惠性,這與浙江發達的農村借貸用途呈顯著差異,在浙江,農民的借貸用途主要以生產性借貸為主[7]。這一點可以從表2借貸用途中得到進一步證明。從借貸用途上看,在1993-2002期間,農戶家庭借貸用于生活的比例占到農戶家庭全部借貸的75.58%,而用于生產的比例僅為24.42%;進入新世紀,這一變化趨勢得到進一步強化,在2003-2012年間,農戶家庭借貸用于生活的比例上升至76.94%,而用于生產的比例降至23.06%。這一結果充分表明,山西十村農戶借貸是以生活為主,在有限的生產借貸中,用于農業生產的借貸比例也不高,在整個觀察期,平均不到1/10,為9.49%(表2)。
注:1993-2002年的銀行包括銀行、信用社以及農村合作基金會獲取的貸款;2003年觀察指標開始調整,銀行包括銀行和信用社;私人借款包括農戶的全部非很行貸款;#表示私人付息比例;下同。
(三)借貸面及其變化
與農戶家庭借貸水平的不斷上升相反,借貸面卻在不斷萎縮(表3)。這一萎縮不僅表現在借入戶的比例大幅下降,同時也表現在借出戶的比例大幅下降。在觀察初(1993),家庭年末有借入款或借出款的農戶在全部觀察戶中占比分別為21.11%和14.71%,經過20年的變遷,到2012年借入和借出戶占比接近平衡,分別降至5.01%和4.26%,降幅分別達到16.10和10.45個百分點。就年末借貸來源看,年末借貸面的萎縮主要表現在民間借貸(私人),而農戶與正規金融(銀行)之間發生的借貸面雖有下降,但對借貸面的影響很小,因為農戶從正規金融借貸占比很小,在觀察初期也只占到5.54%,到2012年這一比例降至0.11%,20年下降了5.43個百分點。這一點可以進一步從農戶當年借入面的變化中得以進一步印證(表3)。
注:借貸面=有借貸戶(借入戶和借出戶)/觀察戶*100。
在農戶家庭當年借貸中,借入面同樣隨時間呈大幅下降趨勢,由觀察初期的18.87%降至2012年的4.37%,下降幅度達14.50個百分點。就當年借入來源的借貸面看,無論是來自銀行,還是來自民間借貸,其借貸面均呈下降趨勢。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村金融改革的深化,我們始終沒有看到,在農戶借貸行為中正規金融應有的份額(表3),而相反,農戶借貸來自私人的比例顯著高于正規金融。受政府宏觀政策調控的影響,特別是新農政以來,貸款政策對農民的不斷放寬,以高利貸形式放款在山西農村有明顯收斂,民間借貸的付息面出現大幅下降,由觀察以來最高的7.36%降到2002年的4.16%,降幅為3.20個百分點;在農村稅費改革期間(2003-2006年),民間借貸付息面大幅下降,降至不到1%,之后有所反彈,但幅度不大,到2012年反彈至1.48%。就借入用途的借貸面看,借貸用于生活的發生概率顯著高于用于生產,這與浙江農村借貸相反[8]。從時間變化趨勢看,無論是生活性借貸,還是生產性借貸發生概率均隨時間呈下降趨勢,但生活分別由1993年的11.51%和9.70%降到2012年的3.70%和0.74%,20年來分別下降了7.81和8.06個百分點,其中用于農業生產的借貸發生率由1993年的1.81%下降到2012年的0.42%。結合前文分析,可以看出在整個觀察期,山西十村農戶的借貸行為呈現一種典型的兩極分化趨勢,即與借貸水平不斷上升相對應的是借貸面的不斷萎縮。這一結果從一個角度反映了山西農戶收入的不斷增長,另一個角度也反映了農戶經濟發展不平衡性的加劇與農民的這一借貸行為變遷緊密相關。
(四)借出與借入關系及其變化
從表4和圖1可以看出,在整個觀察期,農戶家庭年末資金借出與借入頻度的交叉統計表現為,既無借出也無借入的農戶比例呈先降后升走勢,由觀察初期的64.01%下降至1991年的52.26%,隨后進入上升通道,到2012年上升至90.78%,較1991年增加了38.52個百分點。與此同時,既有借出也有借入的農戶比例則呈現一種明顯下降趨勢,由觀察初期的2.82%下降到2012年的0.11%,27年下降了2.71個百分點。農戶家庭中有借出無借入的農戶比例變化表現為一種先升后降的過程,由觀察初的9.58%微升至1995年的13.27%,之后進入緩慢下降過程,到2012年降至4.13%,較1995年下降了9.14個百分點。而與此相對的家庭中有借入無借出的農戶比例變化也表現為一種先升后降的過程,在90年代之前表現為上升過程,由觀察初的23.59%上升至1990年的33.13%,隨后進入下降通道,到2012年降至4.98%,較1990年下降了28.15個百分點。這一結果表明,在農戶的借貸行為中,借出與借入也是相對獨立的行為,盡管也有不少農戶是兼而有之,但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農戶的比例明顯下降;同時也表明,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和農戶收入的增長,山西十村農戶民間借貸行為越來越不活躍,農戶信貸需求越來越低,這印證了鐘春平等(2009)的觀點,但信貸需求低顯然不是因為受到了嚴重的信貸約束,而是農戶投資機會缺乏和收入增長的共同結果。但這顯然不是對所有農戶而言都如此,接下來我們對不同收入檔次和經營類型的農戶借貸行為進行比較分析。
三、不同收入的農戶借貸行為比較
(一)借貸水平
從不同收入層次的農戶借貸水平看,隨著農戶家庭收入水平的提高,無論是借出,還是借入,總體上其借貸水平均表現為一種上升趨勢,特別是進入新世紀以來,借出和借入水平均呈快速上升趨勢(表5)。就借貸水平比較看,年末借入水平遠遠高于借出水平。進一步從兩極農戶家庭借貸比較看,在新世紀之前,兩極農戶借出差距遠高于借入差距;但進入新世紀后,兩極農戶借入差距上升并超過借出差距。因此,綜合起來,在整個觀察期,高收入戶的借出水平相當于低收入戶的倍數為2.30倍,而借入倍數為2.33倍,差距較一致。總體看,低收入戶和高收入的借貸特征均是一種低借出,高借入,借入是借出的數倍;盡管低收入戶和高收入戶在借貸特征上一致,但本質上存在巨大差異,這與低收入戶和高收入戶的經營模式緊密相關,高收入戶多以非農經營為主,而低收入戶多以家庭農業經營為主;非農經營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因此高收入戶采用負債經營者居多,而低收入戶更多的是生活性借貸。
(二)借貸面
從表6可以看出,隨著農戶收入水平的提高,農戶家庭資金借出的概率總體上增多,而資金借入的概率明顯減少。從時間變化趨勢看,無論是資金借入面,還是借出面,均呈顯著下降趨勢(圖2和圖3)。
就資金借入面而言,在整個27年的觀察中,低收入戶中有資金借入的農戶比例平均22.13%,中等收入戶為15.79%,高收入戶為13.17%,高低兩極相差達8.96個百分點;其中觀察初期(1986-1990),低、中、高三類收入戶的平均借入比率38.67%、31.40%和23.08%,兩極農戶相差15.59個百分點(表6)。到“八五”期間,三類收入戶的平均借入比率分別演變為35.51%、25.75%和18.17%,較觀察初期均有明顯下降,其中,下降幅度最大的是中等收入戶,達5.66個百分點,兩極戶的借入面差距相應擴大到17.34個百分點。到“九五”期間,各類農戶的資金借入面繼續全面下降,三類收入戶借入比率分別下降至25.77%、15.87%和10.05%,較“八五”期間分別下降了9.75、9.87和8.12個百分點,兩極戶的借入面差距有所縮小,達17.34個百分點。進入新世紀后,借入面進一步萎縮,特別是中低收入戶借貸面呈大幅減少態勢,而高收入戶借貸面僅實現了微降;在“十五”時期,低、中、高三類收入戶的借入面分別為14.23%、8.31%和9.03%;較“九五”時期分別下降了11.54、7.56和1.02個百分點,兩極戶借入面差距進一步縮小至5.20個百分點。到“十一五”時期,除了高收入戶外,各類戶借入面繼續大幅下降,低、中、高三類收入戶的借貸面分別降至7.12%、4.40%和9.22%,較“十五”時期分別降了7.11、3.91個百分點和略上了0.19個百分點,兩極戶差距出現反轉,高收入戶借入面較低收入戶反而高出2.10個百分點。在“十二五”的頭兩年,除了中等收入借入面略有上升外,其他類型收入戶的借入面均繼續下降,低、中、高收入戶借入面分別為5.07%、4.55%和6.67%,較“十一五”時期分別下降了2.05、上升了0.14和下降了2.56個百分點;高收入戶借入面繼續高出低收入戶1.60個百分點。這一結果表明,農戶家庭借入面的這一變化與其家庭經濟水平的變化十分密切,隨著農戶收入水平的提高,農戶的借入面均呈下降趨勢,但高收入戶借貸面下降速度顯著低于低收入戶,這一結果從某種角度反映出高收入戶負債經營模式的特征,這部分農戶多從事非農生產經營,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面臨信貸約束的可能性最大,而這類農戶應該成為農村正規金融機構服務的主要對象。
就資金借出面而言,在整個27年的觀察中,低收入戶中有資金借出的農戶比率平均為8.42%,中等收入戶為8.22%,高收入戶為11.13%,兩極戶的借出面相差2.71個百分點;相比較,不同收入水平的農戶借出面的差距要明顯小于借入面的差距。其中,在觀察初期,兩極農戶借入面差距最大,達14.98個百分點,到“八五”時期,兩極戶差距縮小到10.24個百分點,進入“九五”時期,兩極戶差距出現反轉,低收入戶借出面反而高于高收入戶的1.27個百分點,進入“十五”時期,這一差距繼續擴大,達到2.69個百分點,到“十一五”時期,差距仍在進一步擴大,達到3.56個百分點,進入“十二五”的頭兩年,這一差距有所縮小,降至2.67個百分點。同樣,隨著時間的變化,除了高收入借出面呈下降走勢外,其他收入戶的借出面均出現一種倒“U”型下降趨勢。這一結果表明,隨著農戶經濟收入水平的提高,資金外借現象將進一步萎縮,農戶資金借出行為越來越不活躍。
(三)借貸來源
盡管各類收入層次的農戶家庭資金來源主體均以民間借入為主,但相比較,收入較低的農戶對民間借貸的依賴性要顯著強于收入較高的農戶,在五類收入戶中,高收入戶的民間借入比例明顯最低,而低收入戶民間借入比例最高(表7)。從另一角度看,高收入戶較低收入戶獲取銀行支持的可能性更大。這一結果表明,家庭收入水平的高低是農民獲取銀行支持的一個重要前提;換句話說,在商業銀行經營“三性”原則指導下,銀行是“嫌貧愛富”的,這從某種角度為農村經濟發展不平衡的加劇起到一種推波助瀾的作用。
就民間借入的付息比例看(表8),隨著農戶家庭收入水平的提高,民間借入的付息比例呈下降趨勢。在1993年以來的20年中,低收入戶的民間借入中需要支付利息的比例平均為22.12%,中等戶為17.79%,而高收入戶則僅為14.10%。這一結果表明,農戶家庭民間借貸支付利息與否與其經濟實力存在相關性,低收入戶由于家庭經濟實力弱,缺乏必要的擔保,所以并不是商業銀行的服務對象,大多情況低收入農戶在面臨生活困境時,只能求助于民間借貸,即使面對高利貸,也無可奈何,由此,其在民間借貸的付息比例顯著高于其他農戶,而高收入戶則正好相反。
(四)借貸用途
從表9可以看出,不同收入檔次的農戶借貸用途存在顯著差異。在中低收入戶中,借貸用于生活的比例明顯高于其他農戶,而中高收入戶中用于生產借貸的比例顯著高于其他農戶。就20年的觀察看(1993-2012),借貸用于生活的比例與農戶收入水平呈反方向變化,收入越低,借貸用于生活的比例越高,反之則相反;與此相對應,借貸用于生產的比例與農戶收入呈正方向變化,收入越高,用于生產借貸的比例越高。
四、不同經營類型的農戶借貸行為比較
(一)借貸水平
隨著家庭經營非農化程度的提高,農戶的資金借出水平總體呈現一種上升趨勢(表10),但具體到不同經營類型的農戶,農戶家庭的借出水平與其非農化程度呈倒“U”型關系(圖4)。有意思的是,在整個觀察期,農戶家庭借出水平最高是兼農戶,而并非我們預期的非農戶,原因有二:一方面非農化經營需要大量資金,農戶家庭一旦確定了非農化經營方向,大量的資金將投入到非農領域,甚至負債經營,故借出自然減少(關于這一點我們可以從下文農戶家庭資金借入情況得到進一步說明);另一方面可能是“有錢人越摳門”,要從有錢人借到錢是一件相當不容易的事。相反,從稍微有錢點的農兼戶、兼農戶那里借錢要更容易一些[9]。
就農戶資金借入水平看(表10和圖5),隨著農戶家庭非農化程度的提高,農戶家庭借入水平總體上呈倒“U”型關系。從時間變化趨勢看,不同經營類型的農戶借入水平呈倒“U”型上升趨勢。就農戶經營類型而言,在整個觀察期,兼農戶的借入水平最高,其次是農兼戶,第三是非農戶,第四是純農戶。這表明,隨著農戶涉入非農程度的加深,負債經營隨之上升,但達到非農經營程度較高階段,負債經營程度才開始下降。因為農戶家庭涉入非農領域是一個漸進、嘗試的過程,在兼業化經營階段,隨著非農戶程度的加深,非農化給農戶帶來的收入效應逐漸凸顯,刺激農戶加大資金投入,負債經營隨之上升,一旦家庭經營完全非農化,負債經營水平才開始下降,這符合農戶家庭經營類型從純農經營到兼業經營再到非農化經營對資金需求的特征。從農戶家庭資金借出和借入與經營類型的關系可以看出,隨著非農化經營程度的提高,負債經營是農戶經濟增長和發展的助推器,因此,農村金融改革應該在農戶非農創業服務中提高應有的金融支持,助推農戶經濟增長和農村經濟發展,這可以成為農村金融參與鄉村振興戰略的抓手。
注:家庭經營非農程度=非農收入/經營總收入*0.5+非農費用/經營總費用*0.3+非農用工/經營總用工*0.2。非農化程度不足20%為純農戶,在20-50%之間為以農兼戶,在50-80%之間為兼農戶,在80%及以上為非農戶。完全純農戶的非農化程度為零;純農戶中包含完全純農戶,故“完全純農戶+純農戶+農兼戶+兼農戶+非農戶”>=100。
(二)借貸面
從表11和圖6可以看出,隨著農戶家庭經營非農化程度的提高,無論是借出面,還是借入面,均呈現一種明顯的倒“U”型走勢。就借出面的變化看,在觀察初期(1986-1990年),非農戶的家庭借出面最高,達到16.52%,其次為兼農戶,為13.50%,第三為完全純農戶,為12.78%,第四為純農戶,最后為農兼戶;進入“八五”時期,各類型經營戶的借貸面呈明顯的上升趨勢,并且各類型戶的借貸面的排序也發生了明顯變化,兼農戶借出面上升至第一位,達到了18.32%,其次是非農戶,為16.50%,第三為完全純農戶15.06%,第四為純農戶,為14.55%,第五為農兼戶,為13.50%;進入“九五”時期,各類型經營戶的借出面進入下降通道,借出面呈大幅下降趨勢;到了“十五”期間,除了兼農戶外,各類型經營戶借出面繼續下降;進入“十一五”時期,除了兼農戶借出面出現大幅下降外,各類型農戶借出面進入徘徊時期;進入“十二五”時期的頭兩年,各類型農戶借出面再次進入下降過程。從時間變化趨勢看,各類型經營戶的借出面總體上呈顯著下降趨勢,特別是進入新世紀后,隨著農業稅費的減免,各類型農戶借出面呈加速下降走勢。
就借入面的變化看(表11),在整個觀察期農戶家庭的借入面隨非農化程度的提高而呈倒“U”型下降走勢。從時間變化趨勢看,各類農戶家庭借入面隨時間均呈下降趨勢。比較27年的觀察,農兼戶的借入面下降最為迅速也最為明顯,由觀察初期(1986-1990年)的40.57%降到目前(2011-2012年)的11.21%,27年下降了29.36個百分點;其次是純農戶,由觀察初的31.75%降到目前的4.23%,27年下降了27.53個百分點。處于非農化兩極的完全純農戶與非農戶,尤其是非農化,其家庭借入面的下降幅度相對較低,27年只下降12.67個百分點。結合農戶的借入水平,可以看出,純農戶和農兼戶的借出行為是一種量小面窄的行為,而非農化和兼農戶則是一種量大面寬的行為。
(三)借貸來源
盡管各類經營農戶的借貸主體均以民間借貸為主,但農戶的借貸來源與農戶家庭經營類型有一定的關系,隨著非農化程度的提高,農戶家庭民間借貸的比例呈下降趨勢,這也意味著隨著非農化程度的提高,農戶家庭更有可能獲得正規金融的資金支持,而處于從農業向非農業轉型的兼業戶更多是依靠民間借貸和自我資金積累來實現轉型升級。從民間借貸付息比例看,隨著農戶非農化程度的提高,民間借貸付息比例明顯提高,其中非農化農戶民間借貸資金付息比例最高,在整個觀察期平均達到32.97%,而完全純農戶最低,為17.88%;當然這與不同經營類型的農戶借貸用途有關,因為非農化以生產性借貸為主,而純農戶更多的是以生活性借貸為主,故非農化農戶家庭民間借貸付息比例較高(表12)。關于這一點后文還將深入分析。與此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兼業戶農戶在從農業向非農業轉型過程中,也支付了較高的利息,由此,政府如果能通過政策支持引導正規金融對農戶非農化進程提供一定的信貸支持,則有利于加速農戶非農化進程,促進農戶增收和農村經濟發展。總之,低成本的、便利的資金融通有助于“三農問題”的解決,而民間借貸是農戶通向非農化過程中的助推器,正規金融是非農戶實現快速增長的加速器。
(四)借貸用途
在農戶家庭經營非農化進程中,農戶借貸用途存在顯著差異,非農化程度較低的農戶借貸主要用于生活,特別是完全純農戶和純農戶,整個27年平均分別高達82.85%和80.72%;而與此相對的是,隨著非農化程度的提高,農戶家庭借貸主要用于生產,特別是非農戶,在整個觀察期,用于生產借貸的比例高達78.39%(表13)。處于非農化兩極的兼業戶,用于生活借貸的比例顯著高于生產借貸。這一結果表明,在農戶經濟發展過程中,由于資金需求彈性小,兼業戶在進行大量資金進行非農化投入過程中,生活與生產資金存在“蹊蹺板效應”,因此,如果正規金融能夠在農戶非農化轉型過程給予積極的信貸支持,將有助于加速農戶經濟轉型,提高農戶經濟收入。隨著新農政的實施,農戶收入增長進入快車道,但受次貸危機的影響,農戶增收逐漸乏力,是時候深化農村金融改革,讓農村金融在農戶經濟轉型和鄉村振興過程中發揮更大作用,成為新一輪農村經濟增長的助推器。
五、結論及啟示
通過對山西十村農戶家庭借貸行為的分析,我們發現,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和農戶收入水平的提高,農戶借貸行為呈現一種典型的兩極分化趨勢,即與借貸水平不斷上升相對應的是借貸面的不斷萎縮,農戶借貸行為越來越不活躍;這一方面意味著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和農戶收入的增加,農戶面臨的信貸約束有所緩解;另一方面也反映了農戶經濟發展不平衡性的加劇與農民的這一借貸行為變遷緊密相關。從借貸來源看,民間借貸仍是山西十村農戶家庭借貸的主要來源,這表明農村正規金融對“三農”的服務能力有限,這也是付息借貸比例逐年下降的主要原因,因為民間借貸以“兩情”擔保為主。改革開放以來,中國金融業雖然得到了長足發展,但服務于“三農”的正規金融卻離農村、農業、農民越來越遠,歷次的農村金融改革都沒有將農戶貸款難問題予以根治。根源在于正規金融機構“安全性、流動性和盈利性”經營原則與農戶家庭資金需求結構上存在矛盾,純農戶缺乏正規金融融資所需的擔保物,而兼業戶和非農戶又不滿足正規金融所強調的安全性原則。從借貸用途看,生活性借貸是主體,生產性借貸較少,在生產性借貸中,用于農業生產的不足十分之一。
從不同收入的農戶借貸行為及變遷看,高收入戶借貸主要用于生產,而低收入戶主要用于生活。雖然借貸水平隨時間逐年上升,但借入和借出面均呈下降趨勢,并且高收入戶借貸面下降速度較低收入戶慢,這一結果從某種角度反映出高收入戶負債經營的模式的特征,這部分農戶多從事非農生產經營,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理應成為農村正規金融機構的主要服務對象,但現有農村金融作用非常有限。從不同經營類型的農戶借貸行為及變遷看,農戶家庭資金借出和借入與家庭經營類型緊密相關,在農戶家庭向非農化轉型過程中,對資金需求是較大的,隨著非農化經營程度的提高,農戶家庭更有可能獲得正規金融機構的資金支持,而處于從農業向非農業轉型的兼業戶更多是依靠民間借貸和自我資金積累來實現轉型升級。在農戶從農業向非農化轉型過程,如果能得到正規金融的支持,農戶非農化進程將提速,農戶經濟增長可能邁上一個新臺階。因此,農村金融改革應該在農戶非農戶轉型過程中提供應有的金融支持,助推農戶經濟增長和農村經濟發展,這是農村金融支持鄉村振興的重要契機和有力抓手。
【基金項目】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編號:14CJY082);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編號:71773076、71673186、71473165)以及江蘇省“青藍工程”的資助和江蘇高校哲社重點項目(2017ZDIXM106)。
【作者簡介】彭小輝(1981-),男,江西黎川人,副教授,經濟學博士,研究方向:制度變遷與增長;通信作者:史清華(1964-),男,山西襄垣人,教授、博士生導師,管理學博士,研究方向:農戶行為與農村政策。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新疆農墾經濟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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