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鄉村振興戰略,并明確提出“治理有效”的目標任務,以自治、法治、德治確保鄉村社會和諧穩定、長治久安。
自治重在激發農民群眾的主體意識和參與熱情,自主決策、自我實施、自我管理。村民自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有機組成部分,但現實生活中,農民群眾的參與意識不濃,因此,要強化農民的自治觀念,激發他們的參與熱情,特別在涉及村集體發展、基礎設施建設等重要事項上,充分尊重村民群眾的意見和建議。
法治要求“破”“立”并舉,一方面將以往鄉規民約中與國家憲法法律相抵觸、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相背離的條款堅決地擯棄,另一方面結合新時代鄉村發展實際,有針對性地出臺全面規范鄉村新生活的升級版鄉規民約,使鄉村生活真正做到有規章可依據、有制度可遵循。讓農民群眾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使法治思維、制度行為真正成為農民群眾日常生產生活方式。
德治重在提倡、教化、勸勉、規范與引導,使鄉村生活發生革命性變革,進而形成人人崇德向善、鄰里守望相助的良好人際關系與和諧社會氛圍。充分發揮新鄉賢的作用,通過榜樣作用、示范效應,潛移默化地影響村民言行舉止、待人接物方式方法。通過系列文化娛樂活動,寓教于樂、教學相長,使村民受到感染,得到啟發,培育健康心態,追求文明進步,崇尚美德風尚。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人民日報》2018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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