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童年記憶中,如果要問人們對農村的印象是什么,毫無疑問,那就是“窮”,這個“窮”字最為集中的體現,就是缺“錢”。盡管那個年代上學學費非常低,但仍然可以難倒無數農村家庭。我就清楚地記得,每逢開學,我父母就常常為我們兄弟姐妹那5毛錢、5塊錢、10塊錢一個學期的學費犯愁,甚至在我考上大學之后,為寫一封家書向家里要回家路費,也有被當時只需8分錢的郵票難倒的經歷,所以對我來說,最容易記住的成語,莫過于“囊中羞澀”了!窮則思變的農村小孩,為了賺夠上學的費用,我們曾經砍木柴、扒竹筍、摘楊梅、挖墳磚樣樣精通,現在想來,擁有這些技能的農村孩子足以傲視這個世界。
農村缺錢給經濟發展帶來的后果是什么呢?那就是產業發展的低水平陷阱。因為沒有資金投入,農業生產就只能維持簡單再生產。農村的生產資料除了土地是上帝給的,勞動力是爹媽愉快勞動創造的,剩下的就靠勞動者自己的勤勞了:養一頭牛,制一張犁,留一些稻種,鏟一些草皮,再加上豬欄牛欄里的農家肥,一年的收成基本上就視這些要素的組合加上老天爺的臉色而定了。年復一年,農村人就依靠著這樣的產業發展維系著簡單的生活。如果哪天老天爺不高興了,來一陣風,下一陣雨,農民一年的收成就會泡湯,所以,農業一直被認為是“弱質產業”,人們只要有了一丁點辦法,就會選擇離農而去。
不過,人們的觀念也會變化的,記得還在上世紀八十年代的時候,縣里引進雜交水稻,我們村里也響應號召嘗試了雜交水稻的神奇:插秧的時候只需每一兜給上1-2株秧苗即可,這與以往的一兜禾苗要給8-10差別太大了,到收割的時候,這雜交水稻通過蘗生,比傳統的水稻更粗碩,產量自然也要高出許多,人們突然覺得,原來農業也是需要投入的。再后來的事情,就發生了許多的變化:犁地使用旋耕機,育秧用上了塑料薄膜,插秧改成了拋秧甚至直播,收割有了收割機,農業越來越有了現代化的派頭。不過,如果要問那個時期的農民為什么舍得在農業上投入,答案會有些出乎你的意料:那是因為現代化的技術可以讓農民更容易從土地上掙脫出來,到城里的非農產業賺得更多的收入。也就是說,農業這種現代化的結果,不是給人們帶來農業收入的增長,而恰恰相反,是讓人們從土地上解放出來,源源不斷地走向城市工商業,在那里人們獲得了越來越多的收入,一方面彌補了農業投入帶來的損失,另一方面也提高了農村家庭的生活水平。也就是說,農民從來沒有指望通過農業本身能夠獲得更多的收入來源,因為在他們的經驗中,土地這個財富之母,生出金蛋的能力實在是有限的!
那個時期的農民面對著土地的低收益,并沒有拋棄它,而是想盡千方百計維系著它的生產功能,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國家有著嚴格的不允許土地拋荒的禁令;另一方面,農民不知道城里的營生能夠維持到什么時候,還指望著土地作為他們最后的生活保障。從現實情況看,農民的這兩方面考量是十分有道理的,所以在國家允許進行土地流轉和鼓勵農民戶口進城的今天,我們發現,政策的效果遠遠低于我們的預期。面對這種情形,不少人又開始批評農民思維僵化不思進取了,并極力鼓吹工商資本下鄉,認為這樣才可能實現土地的規模經營,提高農業生產效率,實現農業現代化,并最終成為提高農民生活水平的必然路徑。我是土生土長的農村人,也在“三農”領域做研究20多年,常常奔走于農村,每次聽到這樣的號角聲,總在慶幸我們的農民并不那么傻,我佩服他們對自己前途超乎一般的理性,這才讓我稍稍放心。為什么要謹慎對待“工商資本下鄉”呢?我講三點理由:
一是工商資本是逐利的,不會顧及國家的飯碗。中國雖為農業大國,但人均土地面積極其有限,但又要保證飯碗端在自己手上,這就必須要確保土地的糧食生產用途,也就是中央政府說的“耕地紅線”。工商資本指的是工業資本和商業資本,也就是馬克思說的“產業資本”。在開始的時候產業資本中的“生產資本”和“商品資本”是在一起的,資本家手中的資本要經過“貨幣資本、生產資本、商品資本”三種形態在時間上的繼起性和空間上的并存性,來不斷為自己賺取利潤,只是后來商品資本獨立出來,形成了“商業資本”。不管是生產資本還是商業資本,目的都是為了逐利。起初這些資本主要聚集在城市,是因為城市工商業里蘊藏著豐厚的利潤回報,所以那個時期很少有工商資本說主動下鄉的,因為他們知道農村沒啥賺頭。但隨著經濟的發展,城市里的工商業行業逃脫不了馬克思說的“利潤率趨向下降”的規律。本來,在中國城鄉經濟二元體制下,工商資本的這種“利潤率下降”不會波及到農村的,現在由于城鄉要素流動的閘門被打開,在市場力量的作用下,城市工商資本就瞄準了農村,當然主要是看上農村廉價的土地資源。在傳統農業仍然難以獲得滿意利潤的情況下,有多少城市工商資本下鄉是為了發展現代農業的呢?巧立名目騙取國家農業補貼、通過各種花招變更土地用途倒是隨處可見。前些天看了兩個材料,一個說的是我們農村改革先鋒的小崗村工商資本下鄉圈地后拋荒騙取國家補貼;一個是江蘇某地工商資本下鄉圈地變相搞別墅等房地產開發,這樣的事情可能在全國都有發生,因為這是資本的本性。然而,如果城市工商資本下鄉不能維持農村土地的農業生產用途讓土地產出效率提高,我們的飯碗就成了問題,這是必須注意的。
二是工商資本是逐利的,不會顧及農民的飯碗。工商資本下鄉最喜歡的就是農村的土地,倒不是因為它能夠長出莊稼,是它能生出金蛋!可是對于農民來說,土地就是命根子,拿走農民的土地就等于拿走他們的命根子,要不然我們當初的革命為啥一提“打土豪,分田地”農民就熱情高漲呢。工商資本喜歡土地,農民不能沒有土地,這就是矛盾。那些鼓吹工商資本下鄉的人設計好了他們的說辭:農民把土地流轉給工商資本可以得到流轉費用(租金),土地轉讓后自己不用種地,去城里打工可以賺取工資性收入,還可以到工商資本的企業上班獲取收入,飯碗會比農民自己種地時滿得多!果真如此嗎?如果工商資本下鄉是為了騙國家補貼的,就根本不會有工作機會提供(這種情況其實不少),如果工商資本下鄉是為了干事業賺錢,拿來的土地不會從事農業(現實中最喜歡的是房地產開發)。即便從事的是農業,我們知道,在現代社會里,要想多賺錢就得提高技術水平,而技術水平的提高就會提高“資本有機構成”,就會減少對勞動力的使用,城市工商業不都是這樣嗎?要不工商資本下鄉來干啥呢?這樣的結果只有一個,那就是農民獲取工作的機會保障越來越困難,更不要說農民本身還存在一個知識水平與結構的限制了。有多少工商資本下鄉之后能夠按照合約持續為農民提供就業機會的呢?讓農民進城打工獲取收入說起來很好聽,但城市門檻的不斷提高連工商資本自己都在城里呆不住,更何況農民工?土地流轉租金收入說起來也是一個餡餅,其實更像是陷阱,一畝地的租金能夠維持什么?有人說比農民自己種地能夠得到的純收入要高,但這樣的說法忘記了土地的保障功能。比如,農民種一畝地收1000斤糧食,純收入可能不足300元,如果你給他300元一畝的租金然后讓他去打工,表面看起來他不干活就得到比他干一年活更多的純收入,但是,如果這個農民在城里沒有找到工作,種地得這1000斤糧食會讓他衣食無憂,但轉出土地得到300元的土地租金就會讓他餓死,更不用說由于工商資本下鄉對農村生活成本所帶來的推高作用了。所以,農民的飯碗得自己端著才是放心的。
三是工商資本的逐利性,不會顧及農民的權力。按理說,我國農村的土地是集體所有制,農民擁有承包權經營權。農民在土地流轉中如果發現自己的利益受損,可以通過集體的力量進行維護,但是現實中的情況并沒有這么樂觀。農民由于受到文化教育水平及他們對復雜的市場經濟知識缺乏的限制,與工商資本之間的談判存在嚴重的地位不對等:首先表現在雙方信息不對稱。工商資本掌握的市場信息要比農戶全面得多,在農民缺乏信息的情況下,很容易出現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比如在某地農村(真有其事),工商資本流轉鄉民的土地,價格是山地一畝120元,田地一畝560元,且租期一定就是30年,卻不告訴村民這個村附近很快就要修公路變成交通發達的村莊,結果在土地流轉出去不久公路就開始修通,土地征用的價格每畝達到五六萬元!其次表現為地位不平等。工商資本下鄉面對的是無數零散的農戶,農戶的特征就像馬克思描述法國的農民那樣“像一袋馬鈴薯”,因此,在工商資本與每一個農戶分別簽約時,就相當于一頭大象與一只螞蟻的關系。如果大象不滿意了,隨時毀約個體農戶拿他沒辦法,如果大象滿意了,租期繼續,農民拿到那微薄的租金,土地生的金蛋與農民無關,甚至連進入工商資本的企業里去謀一份工作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難怪有人說“土地流轉可以助農致富是資本的謊言”!再次表現為官商合謀。按理說,農戶雖為個體,但仍有村集體在,農村土地是村集體所有,村集體應該成為村民的代言人去維護村民的利益。但在現實中,逐利的工商資本知道如何瓦解這個集體,最簡潔的辦法就是與干部合謀。在許多農村,干部從農戶中得到的權力反過來成為扼制農戶的鐵腕,而與工商資本一道干著欺凌百姓的勾當。現在中央正在懲治鄉村干部腐敗問題,從側面說明這一現象不是空穴來風。
由此觀之,對工商資本下鄉需要有十分謹慎的態度,當然,謹慎歸謹慎,不能拒絕工商資本下鄉,因為畢竟是市場經濟,要素流動是提高要素效率的前提,只是說,工商資本下鄉要的如果是土地,由于農村土地的特殊性,需要有所規制,這就是我們常說的“市場失靈時需要政府來矯正”,當然政府的矯正不能超越邊界。我認為工商資本下鄉需要考慮以下三個基本前提:
一是工商資本下鄉不能危及國家糧食安全。中國人的飯碗要端在自己的手上,這個觀念必須牢牢樹立。因此,如果工商資本下鄉盯上的是農村廉價的土地資源,想通過改變農村土地資源的農用性質來達到發財致富的目的,那是必須嚴加控制的。如果工商資本下鄉能夠給農村帶來現代農業生產要素,提高農業競爭力,提高糧食安全水平,那是應該持歡迎態度的。
二是工商資本下鄉必須顧及農民的退路。現在工商資本下鄉,往往聲稱是為了實現土地規模經營,提高農業效率,即便這是真的,也不能隨意就將農民從土地上趕走。許多地方出現的“土地被流轉”、“農民被上樓”都打著推進農業規模化經營和實現城市化的幌子。但是,我們必須考慮一個問題,那就是“究竟是工業化了農民才能離開土地,還是農民離開土地才能實現工業化”?我們以前習慣于通過政府的力量以扭曲土地價格招商引資的方式來推進地方的工業化與城鎮化,盡管這樣做的結果在造就中國成為世界工廠地位上功不可沒,但也付出了鄉村凋零,農民不能共享社會發展成果的代價。在今天,進城農民的孩子至多只能夠上“農民工子弟學校”、農民工進城不能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進城農民生病不能像城里人一樣享受平等的醫療服務的時候,我們僅僅告訴農民,土地流轉之后可以進城去打工,這是遠遠不夠的。所以,鼓勵工商資本下鄉要與當地的工業化水平相適應,如果當地的工業化水平能夠讓農民流轉土地之后并無后顧之憂,以農民的理性,是不會拒絕的。因此從這點上看,我們有多大的能力推進城鄉一體化的社會保障,是工商資本能否順利下鄉的一個前提。
三是工商資本下鄉應加強與農民合作而不是與政府合謀。工商資本下鄉之后,農村出現三個主體:地方政府、工商資本、當地農戶。本來,地方政府應該是農戶的代言人,與農戶一起站在工商資本的對面,與工商資本談判如何在保護農民利益的前提下,讓工商資本獲得合理收益的同時提高農業的生產效率。但在現實中,出于“以地謀發展模式”的慣性(劉守英,2017),地方政府往往與資本合謀,在資本與政府權力的強大力量主導下,農戶的利益當然得不到保障。如果工商資本下鄉能夠在政府的監管之下,順利實現與農戶的合作,那情況就會完全不一樣。比如,工商資本下鄉能否改變從農民手中買斷(租斷)土地而支付租金的方式,代之以土地入股、土地合作的方式,讓農戶參與到工商資本對現代農業提升的過程中來呢?如果這樣,工商資本與農戶成為生命共同體,不僅解決農業發展需要的資金問題、也解決農民的后顧之憂問題,當然,這可能會使工商資本的壟斷收益不會像直接把農民趕走那樣高,但這可以兼顧到社會發展的公平性。
在論及工商資本下鄉的問題上,支持者一直以“還民于權”為旗幟,建議不要干預農民的土地流轉和農民進城的自愿性,認為現在農戶不愿意進行土地流轉或者進城入戶,是政府干預了農戶的意愿,可事實是恰恰相反。中央政府一直鼓勵農民進城落戶和土地流轉,我們很少聽說哪個地方的農民想通過土地流轉或者想進城而受到政府阻擾的,倒是常常聽說在不少地方農民土地“被流轉”了,農民“被上樓”了,說明我們現在關心“還權于民”的問題,重心應該在如何真正讓農民“有流轉的自由,也有不流轉的自由”,而不是想辦法如何讓農民把土地流轉起來。農民是理性的,如果他的權力足夠充分,市場足夠平等自由,他知道自己如何處置自己手中的權力,農民不是天生的傻子!
工商資本下鄉既不是洪水猛獸,也不是謙謙君子,資本需要賺錢天經地義,農民需要發展也是大勢所趨。因此,在不違背國家發展戰略方向的情況下,如何變資本與政府的合謀為資本與農民的合作,或許這才是我們期待的那種有意義的工商資本下鄉!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三農莊園 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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