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東部地區農村階層分化的若干理解
該文關注東部地區農村階層分化,閱讀該文你將了解到以下4個問題:這些分化有哪些特點?下層農民的生存性壓力和對上層農民的怨恨情緒從何而來?上層農民如何構成對下層農民的排斥和剝奪?東部地區農村是否也出現階層固化的跡象?
一、引言
農民分化是村莊里的分化,它與市民分化有差異。城市是陌生人社會,而村莊是熟人社會(賀雪峰,2016)。陌生人的分化是相互匿名和不可見的,個體在社會關系和價值上可以逃離自己的階層位置;而熟人社會中交往是面對面的,分化是看得見的,農民無法逃逸自身的社會關系和階層位置。
在東部沿海發達地區農村(下文簡稱“東部農村”),經濟社會率先發展,大部分農民從農業領域分離出來,到非農領域就業,一部分農民通過在工商領域自主創業率先發展起來,成為富人。經濟上的分化使得原先均質化、相差無幾的農民被劃分成不同的社會階層。相較于中西部農村經濟分化不大、社會分層不顯著,東部農村已經有了明顯的階層分化,階層意識逐漸顯性化,并開始出現較突出的階層隔閡和區隔現象。據調查,東部農村的階層分化首先是“村莊里的分化”,除此之外,它還有“高度分化”、“富人在村”和“上層農民規模大”三個典型特點,村莊諸多政治和經濟社會現象都與這些特點相關。
二、村莊里的分化:信息對稱、互動在場與價值共享
城市里的分化是通過數據統計得來的,研究者除了數據,很難看到具象的階層結構和階層互動(李璐璐,2005)。由于村莊的熟人社會特性,農民分化具有可視性。對于農民來說,村莊熟人社會有如下特征:
其一是信息的對稱性。村莊是狹小的空間,農戶之間是透明的,彼此知根知底。那么,農民因為清楚自己和其他農戶的情況,就會在比較和競爭中對自身進行階層定位,確認自己在社會分層中的位置和所扮演的角色。
其二是互動的在場性。城市社會階層的互動發生在陌生人之間,因而必定是抽象的和匿名的,人們可以逃逸這種互動。但在熟人社會中,人們的互動是在場的。這個特性源于村莊內部交往距離短小和信息的對稱性。
其三是價值的共享性。城市社會的價值觀是多元的,人們可以歸屬不同的價值體系而在其中獲得價值感。如果有人在某種價值體系中無法實現自我,他們便可投到其他更容易實現自我的價值體系之中。但農村的價值體系卻是村莊共享的,某一套價值體系會成為籠罩性的力量而為多數村民所認可,村莊中不可能存在兩套或多套對抗性的價值體系。人們只有達到了某套價值體系的標準,才能在村莊中獲得面子、榮耀和承認。而且只有強勢群體的價值目標才可能成為村莊共享的價值目標。
熟人社會的上述特征,使得農民不能輕易退出村莊社會關系,進而導致階層分化呈現出獨特的景觀:階層位置的自我確認,主觀階層與客觀階層的一致性;階層關系在互動中形成既定模式;下層農民的壓力來源于與上層農民的直接互動;上層農民對下層農民的壓制和價值剝奪是面對面的,等等。總之,階層關系是面對面的和無可逃遁的。
三、階層高度分化:行為邏輯改變與下層退出競爭
相對于中西部地區農民的中低度分化而言(楊華,2014),東部地區農民的分化屬于高度分化,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經濟上的縱向分化大。改革開放后,該地區有一部分農民利用集體社隊企業積累下來的管理和和銷售經驗、技術及人脈關系等,從家庭作坊、跑供銷等做起,逐漸做大做強,將家庭作坊升級為中小企業或規模企業。而多數農民則仍然從事農業生產和家庭作坊經營,或在本地企業務工,或從事半工半耕等。職業分化帶來農民經濟上的巨大分化,農民的年收入從兩三萬元到數百萬上千萬元不等。
二是血緣地緣關系的橫向分化徹底。血緣地緣關系在村莊里表現為宗親關系和鄰里關系。由于經濟上的差別,農民之間在交往的時間、空間和心理上都出現了較大距離,從而使得相互之間交集變少、關系變淡。上層農民是企業主,遵循的是現代工商業的作業時間,工作與休息都較為有規律。而下層農民有的遵循的是農業勞作時間,有的遵守的是工廠務工時間。這就會造成二者在時間上的錯位,當下層農民在作業的時候,上層農民在休息,或者當上層農民晚上十點才開始夜生活的時候,下層農民已經休息了。空間上的差別源于經濟收入的差別,主要包括居住空間的距離和消費空間的差別。上層農民不僅在縣市有房產,在鎮上也有商品房和別墅,在村里還自建別墅。而下層農民則居住在逼仄和基礎設施落后的老村落。一般情況下,上層農民不會去老村落聊天,下層農民也不會去別墅區串門。在消費空間上,由于消費形式的差別,上層農民活動的地方主要是咖啡館、農莊、大商場、高爾夫球場、旅游區等,而下層農民則主要在自家、小店、街道邊、堰塘等地方度過閑暇時間。由此,上層農民與下層農民在空間上是區隔的,基本上難有社會交集。上層農民與下層農民的心理距離也在拉大,主要表現為上層農民鄙夷、蔑視下層農民,把后者的落后歸結為無能、懶惰和愚蠢,不屑于與下層農民交往,覺得跟下層農民交往是浪費時間,還沒面子,甚至認為有窮人親戚是人生最大的恥辱。而下層農民則沒有底氣跟上層農民交往,在上層農民面前覺得有壓力,同時也看不慣上層農民高高在上、自以為是的做派。因此,上層農民與下層農民的交往驟減、距離拉開,即便是兄弟、堂兄弟或鄰里關系,也因經濟的高度分化而產生距離,血緣地緣認同感降低。
四、富人在村:城鄉一體、資源密集與下層參照
在東部農村,一般以鎮縣為基地形成了密集的貫穿上中下游的產業集群,在同一產業內部又形成了包含高中低端環節的產業鏈。不同產業和產業內不同端點的企業在本地市場上相互咬合、相互依存,形成了相對成熟的市場環境。如果一個企業離開本地到外地發展,就會脫離本地的產業供應鏈從而加大生產成本。當地中小規模企業的廠房一般是由宅基地擴建而來,土地要素的成本較低。為了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當地政府在稅收、環保、安全、質檢、產業升級等方面給予企業許多優惠政策。同時,東部大部分地區已經實現了城鄉一體化,農村公共基礎設施與城市實現了同步發展,農民在農村就能夠享受城市化、現代化帶來的便捷。
這樣,東部地區內生資源和政策資源密集,城鄉一體化程度較高,給當地農村階層分化帶來了兩個重要特點:一個是上層農民較多,另一個是上層農民留在村里,即富人在村。當地鄉村治理和階層關系中的許多現象皆與這兩個特點相關。就第一個特點而言,因為當地資源密集,在不同產業和同一產業鏈條的不同端點都造就了相當多的富人,這些人成為上層農民。據筆者調查,上層農民一般占農民總數的10%,其中中等規模企業主的年收入在50萬至200萬元之間,而中上規模企業主的年收入在200萬元以上,少數達到了千萬元。若一個村以300戶算,那么,這個村就有30戶屬于上層農民。有了這個規模就會形成規模效應,上層農民的一舉一動都會成為村莊關注的焦點。上層農民的規模效應主要表現在為:一方面,上層農民在其內部可以構建圈子,并逐漸形成“亞文化”,這種亞文化因為其內部人數足夠多,可以不受外部主流文化的影響。譬如,即便其他農民看不慣上層農民的炫耀性消費,到處說風涼話,上層農民也可以不予理會而依然我行我素。這是因為上層農民不需要與其他農民交往,就可以在上層圈子中獲得交往需求和價值認同。另一方面,因為上層農民足夠多,他們的亞文化就不會被看作異類,并溢出其圈子而成為其他農民不得不面對的文化類型。同時,農民在村莊內比較和攀比的都是比自己水平和標準高的對象,因此,上層農民的生活和消費標準就會成為農民比較和競爭的對象。
其二是下層農民必須直面上層農民。也就是說,只要上層農民在村,下層農民與上層農民的互動就在所難免。但是,下層農民與上層農民差距太大,會使雙方的互動不自然。比如,有的上層農民在口袋里裝有至少兩種香煙,一種是高檔的“軟中華”,一種是低端的“硬白沙”。跟不同層次的人交往就抽不同檔次的煙。當然,因為上層農民占據優勢,雙方的互動對下層農民的負面影響更大一些,包括給下層農民帶來生存性壓力。
其三是上層農民的生活和消費水平成為村莊共享的標準。上層農民在村就必然要參與村莊的社會性競爭。由于上層農民的經濟條件允許,其炫耀性消費很快超越傳統的競爭標準而成為新的標準,其他農民則要參照行事。下層農民和中間農民不斷追趕上層農民的消費水平,希望與上層農民保持一致。上層農民則不斷拉開與其他農民的距離,以顯示與眾不同。中間農民在消費上緊跟上層農民,雖然不能與上層農民完全一致,但至少看上去差不多。下層農民無論怎么努力也無法達到上層農民的消費水平,這樣會使他們在村莊里沒有面子,被上層農民和中間農民看不起。如果上層農民離開村莊,那么,中間農民的消費標準就會成為村莊共享的標準,這對于下層農民來說雖然有難度,但通過努力勉強可以達到,因而下層農民不至于退出競爭而被邊緣化。
五、階層怨恨:價值比較與下層農民的生存性壓力
鑒于經濟實力,下層農民被迫退出與上層農民的競爭,但是,這并不等于在村莊中可以對上層農民視而不見、聽而不聞。事實上,下層農民時刻都在跟上層農民比較,并因比較而倍感壓力,進而產生對上層農民的怨恨情緒。
因比較帶來的落差給下層農民帶來了巨大的壓力,同時也給他們帶來了追趕的動力。但是,在東部地區,比較的對象是上層農民。下層農民與上層農民的差距太大,即便下層農民通過無限壓榨家庭勞動力(打幾份工)、縮減生活開支(如減少人情消費、交際費用及不看電視等)也追趕不上,那么,他們的心理壓力就更大。但村莊熟人社會是不可逃逸的,只要下層農民生活在村莊中,就不能規避與上層農民面對面的交往。只要有來自上層農民的信息,下層農民就會感到壓力,渾身不自在。更何況上層農民還不斷地在村莊中“刷存在感”。下層農民唯一避免壓力的方式就是不在村莊生活,但受制于經濟條件和謀生方式,他們無法搬出村莊。所以,下層農民只能盡量減少或避免與上層農民互動,尤其是不能參與上層農民的炫耀性消費和社會交往,以少受刺激和減少壓力。進而,下層農民退出與上層農民的人情往來,不參與村莊公共生活,“關起門來過日子”,這也是對自己的一種保護。
如果說怨恨產生的條件是比較,那么,平等就是怨恨產生的基礎。有了平等才會有比較,有了比較才會因落后而產生怨恨情緒。傳統等級社會中農民不會對地主有怨恨情緒,因為農民與地主處在不平等的等級結構中,農民不會跟地主相比較。真正相互比較的,是成長在集體經濟時代并在20世紀八九十年代結婚成家的那一撥農民,他們現在一般在五六十歲之間。這批農民起點一致,后來分化較大,落后者在比較中產生了怨恨情緒。
除了跟平等的價值訴求和不平等的社會事實有關外,怨恨還與農民的公平觀受到挑戰有關。農民的公平觀是生活中常識性的心理平衡感。農民認為應該得到他人平等對待,而事實上卻并未如此,因而他們就會產生不公平感。在東部農村,農民認為最應該受到公平對待的是村莊公共資源的再分配。但是,當上層農民通過巨資賄選掌握村莊利益再分配權之后,就肆意攫取村莊公共資源,將下層農民排除在資源再分配之外。下層農民自然覺得受到了不公平對待。東部地區維權和模糊維權型上訪居多,與下層農民的怨恨情緒有關。
六、“富人治村”:利好、政商合謀與巨資賄選
“富人治村”備受學者批評,認為它帶來了賄選的頑疾和對下層農民的政治排斥,使村莊政治失去公共性,也造成了村莊公共資源被上層農民壟斷的局面,從而產生嚴重不公平,影響基層政權的合法性。但是,在農村階層高度分化、農村城鎮化和資源下鄉的背景下,上層農民當選村干部和“富人治村”具有必然性。其原因是:
1、擔任村干部有好處,上層農民有動力參選;
2、基層政府也需要通過上層農民與農村社會對接,因而支持和鼓勵上層農民競選村干部;3、上層農民資源雄厚,有強大的動員能力當選村干部;4、下層農民之所以接受賄選,與他們在村莊中的政治效能感低有關系。
七、資源總體占有:贏者通吃、社會排斥與階層固化
東部農村通過競選上臺的村干部多數是上層農民。他們將經濟上的優勢轉化為政治上的優勢,壟斷村莊利益再分配的權力,進而利用權力和農村“三資”(資金、資源和資產)管理上的漏洞攫取和瓜分村莊公共資源,從而將政治上的優勢再轉化為經濟上的優勢。譬如,村干部將宅基地指標、集體建設用地等資源分配給上層農民,上層農民利用這些資源以突破企業發展的土地要素瓶頸,實現企業的轉型升級。沒有得到這些資源的其他農民,就只能維持家庭作坊的低端經營模式,獲得的利潤較低。上層農民亦可以利用政治上的優勢實現資金、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方面的突破。于是,上層農民掌握并壟斷了當地優質的經濟資源。筆者調查發現,在2005年之后,東部農村一個農民要想從家庭作坊白手起家,已不再可能。
不僅如此,上層農民還在經濟基礎上壟斷了鎮域范圍內優質的社會關系資源和文化價值資源。在社會關系上,上層農民通過人情往來和共同消費在其內部構建龐大的關系網絡。掌握文化價值資源是指上層農民在生活和消費上起引領作用,主導村莊的價值評價體系。上層農民的價值目標取代了其他評價體系和標準,成為村莊主導的價值標準,只有在經濟上、消費上達到上層農民的標準,才算得上成功。這樣,上層農民就成了村莊中成功的標桿,獲得了村莊極大的承認,其價值也得到了充分的實現。上層農民成為村中最有面子、最具榮耀感和成就感的人。這樣的人當然是其他人結交和趨附的對象,“有錢就有關系”。
總之,上層農民通過經濟上的優勢壟斷了農村權力資源、社會關系資源和文化價值資源,從而總體性地占有了農村的優質資源。這是贏者通吃的邏輯,占有一種資源便可同時占有其他資源。
由于資源具有再生產性特點,上層農民可以利用其總體性資源擴大企業生產,占有更多資源,以保持和提升其社會階層位置。上層農民利用其資源培養子女,首先是讓他們接受最好的教育——如果上不了國內名牌大學,就留學歐美;其次是讓子女在自己公司、分公司獨當一面,并將他們置入自己構建的高質量的關系網絡中。筆者在G鎮調查發現,當地上層農民的子女內部結成了一個聯系緊密、活動頻繁、認同度高的關系網絡,自稱“創二代”,即第二代創業者。上層農民通過這些措施來實現精英的自我復制和再生產。而下層農民則無資源可用,也不能給自己的子女提供良好的教育和成長的高起點,其子女一般只接受了初高中教育,較好的讀了一般的專本科。下層農民子女大多在當地企業打工,屬于工薪階層,工資不高,上升空間不大,因而難以實現階層的代際流動。下層自我循環的格局開始顯現。總體來說,東部農村階層的流動性降低,階層固化跡象明顯。
八、結語
綜上所述,在東部農村,“村莊里的分化”、“高度分化”、“上層農民規模大”和“富人在村”是農村階層分化的四個基本特征。其中,“村莊里的分化”是相對于城市里的階層分化而言的農村特有的社會分化特質。村莊是熟人社會,熟人社會的分化與陌生人社會的分化有本質區別,后者是匿名的和可逃逸的,而熟人社會具有信息對稱、互動透明和價值共享的特點,因而農民一般不能隨意退出熟人社會。農村不同階層必須正視與對方的互動,并在互動中確認自己的位置和角色。“高度分化”是對東部地區農村階層分化本質屬性的概括。作為一個分析因素,高度分化意味著下層農民與上層農民的差距甚大,以至于影響到了二者的關系,下層農民也因此退出與上層農民的競爭。“富人在村”意味著下層農民不得不與上層農民互動和比較并直面由此帶來的壓力,也預示著上層農民要參與村莊的社會性競爭和價值生產,介入村莊公共資源的分配,并可能因其經濟上的優勢而包攬農村所有優質資源。而這些能夠成立的條件是“上層農民規模較大”,能夠產生規模效應。
東部地區農村階層分化的四個基本特征是分析農村階層分化和階層關系問題的基本變量,它們相互聯系、相互作用,共同形塑了東部地區農村階層分化、階層關系和鄉村治理的諸多獨特現象,包括“階層怨恨”、“富人治村”和上層農民總體性占有資源等。認識這四項基本特征,可以更加深刻地理解東部地區農村其他政治社會現象。(文章有刪減)
作者單位:華中科技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農村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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